土地证丢失怎么补办

土地证丢失可以采用以下办法补办: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补办。
企业办理土地证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企业办理土地证需提供的材料有如下:
1、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土地交接单;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
3、土地出让金、契税发票;
4、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5、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地籍调查表、界址调查表、登记卡;
6、用地勘测定界图、宗地图;
7、原土地使用证;
8、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土地证丢失怎么补办

土地证丢失补办方法如下:
1、提供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申请人的用地证明文件;申请人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申请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委会的证明;法人证明或者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2、备件:申盯埋请人以书面申报消纳权证丢失的缘由及其房屋坐落、构造、面积、一切权来源状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状况等;提供户口簿;填写丢失房地产一切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带上列材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3、备案查档:缴交查档册费后,由发放机关发给暂时收据;对申请丢失事项停止内拿则没部查档校核。登报查明:对申请丢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注销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登记审查核准;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正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五十年初期,我国完成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曾在农村给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所有权证;在城市郊区给分到国有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使用证。后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的私有土地变为集体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区农民使用的国有土地也由集体统一使用。土地证失去意义和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法律主观:

《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土地使用证 遗失(住宅用途),在土地权属清楚、无抵押、无查封、无转让、无被征用或征购的前提下: 1、向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一个月无异议之后 2、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 补办土地使用证 的申请; 3、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4、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5、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法律分析】:可以进行补办。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1、找到当地村镇的土地登记部门进行报失申请。2、土地登记部分会派人下访去所在地核实房子现状问题。3、核实成功后,该土地所有权人在土地登记部门规定的媒体杂质或报刊中刊登土地证书损坏丢失在声明。4、土地所有权人提交补办申请书、丢失声明文件原件、以及两份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授权书等,以上资料可以事先询问清楚记录下来。5、递交土地管理部门等待领导审批核实,如对声明没有异议,一般会在30日内给到答复,并补发证书。6、由于是补发的证书,在证书上会注明“补发”字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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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丢失了怎么补办

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权利人应当携带土地承包协议或者类似这类的证明和户口本等材料,前往之前的登记办证机构申请补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登记机构受理核实后会颁发补办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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