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后利率会根据银行调整变化吗
不会,以发放贷款的日期为准,发放贷款时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就按多少,以后是每一年调整一次。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6月28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5%,月利率为3.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3.0%,全国都一样。
扩展资料:
这种情况与住房贷款利率的选定有关,国际上通行的办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合同利率”,另一种是“浮动利率”。
贷款利率在贷款期内随着银行存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我国目前的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总体上实行的是“浮动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在1999年9月2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和利率的通知》中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可见,除一年期外,我国实行的是随银行法定存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的贷款利率政策。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行的也是浮动贷款利率政策。在贷款期内,当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调整时,新的贷款利率从第2年的1月1日起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利率会不会随调整变化
一般银行利率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所贷款项还没有偿还部分的利率也随之调整,有三种形式:
1、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执行新调整的利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房贷是这样的);
2、满年度调整,即每还款满一年调整执行新的利率(中国银行房贷是这样的);
3、双方约定,一般在银行利率调整后的次月执行新的利率水平。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一律在次年一月一日。
公积金贷款审批下来以后停缴公积金,贷款利率会变成商业贷款利率或者解除公积金贷款合同要求单款人提前还清住房贷款。对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随即封存账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责令其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住房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公积金贷款利率会跟着变吗
法律分析:会变,但是是不定时的。一般银行利率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所贷款项还没有偿还部分的利率也随之调整,但是具体要到下一年的一月一日调整,如果贷款日期不到第二年的1月1日,利息就以贷款时的利息为准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