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房子如何落户

1、买房后应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保存。
具体如下:
1、申请人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落户。
2、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3、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5、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6、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7、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系统,便落户成功。
买房落户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注意有些小产权的房屋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这种情况下自然也无法办理落户。还有就是一些违规建造的房屋一般是没有经过国家批准的,那么也就无法落户。
2、两证齐全是办理落户的主要材料,所以一定要和开发商约定好。认真核对房产证的记载,特别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以及权属状态等重要的信息,如果和合同约定不同,可以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认真核对“他项权利”上关于抵押事项的记载。购房者要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4、如果买的是二手房且买家付了钱买了房却发现原来的户主没有把户口迁出去,这时买家就不能落户。因此,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提醒原户主迁出户口后再付全部的钱,而且要商量好违约的赔偿,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过移,从到达过入地的时候起,城币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买房后,如何办理户口迁入?流程详解

因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很多买房人在买房后,会把户口从户籍所在地迁移到新房所在地,在心心念念的房子到手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呢?下面就给大家说一说。

一、办理户口迁移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办理买房迁户口须持有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

2、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4、申请人是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员;

5、符合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地区迁户口的条件有不同)。

二、买房后迁户口的都有哪些流程?

1、买房后应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携带产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保存。

三、外省市迁入要准备哪些资料?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2、18周岁以上的人口应上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新房户口怎么落

法律分析:1.购买房子后,应要先办理房屋产权证,可以出具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这个是先决条件。房子的用途必须是住宅且私有的,产权划分必须明确。2.办理同意迁入证明,带上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购房合同、发票、社保凭据、户口、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开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然后带着这个准许迁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公安局,申请开具同意迁入证明。3.带着办理好的迁移证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相关证明,并备案。带着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公安局正式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买新房怎么落户

法律分析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买房子落户,一般有以下的六个步骤,具体如下:1、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面交,或者寄送到相关的办理机关;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于予批准办理的,那么办理机关会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5、制证:打印新的户口本;6、发放相关的落户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落户条件:(一)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新买的房子怎么落户

法律分析:1、咨询是否接受落户: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申请人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可以考虑买房;找开发商咨询,准备买房。

2、买房并办理房权证: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3、提出迁出申请: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落户成功: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系统,便落户成功。

1.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

5.制证:打印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