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在了房子怎么过户给子女

老人不在了,其遗留的房产要过户,必须先确定各方的继承份额。如果老人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如果没有留下的,就按法定继承。确定各方继承份额之后才能开始过户办理。需要带上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和继承人的继承证明、身份证,以及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等到房管交易所申请过户办理。
一、房屋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不在了,留下的房产如何过户

父母名下住房前提,假如父母要是不在了,就需要他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和三方。在无遗嘱继承的前提下,放弃继承的,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并签订放弃协议。共同签署公证书,取得继承公证书。候选继承人可以持公证向房屋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继承、转让手续。所需证件包括:父母双方的死亡证明、结婚证明、死者姓名的不动产证明、契税证明、土地证明、死者的继承人和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父母死亡后,子女可以通过继承的房屋过户房屋。过户房屋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并且提交父母死亡证明、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
一、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老人不在了房产证如何过户

老人不在了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过户: 1、房屋评估:由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估价。 2、 继承 公证: 房产继承 人携带 死亡证明 书、合法 继承人 名单证明、 遗嘱 ,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3、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4、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 继承公证书 、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等全部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 房产证 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房产证不在了,父亲去世了怎么办理过户?

不管房产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进行过户,肯定都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的材料提交到房管所以后,房管所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子的产权问题进行更名的。但是遗产过户是需要一些手续的,只要手续合格了,遗产过户将会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来说一说具体有些什么手续要求。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首先要看有无遗嘱。

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要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我国继承法中当对遗产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是有所规定的,如果说立的有遗嘱的话,那么直接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本和本人的身份证等这些证件办理过户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相对来说比较麻烦,这种情况需要有其他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的协议,然后将协议进行公证以后才能够办理过户。

扩展资料:

需要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才能过户。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房产继承有两种:

1、是遗嘱继承。

2、是法定继承。

3、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二、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携带的资料:

1、房屋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理过户

老人去世,房产证还没办,房子怎么过户给子女

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 共有财产分割 ,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 合法继承人 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 办理继承公证 ,领取 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 放弃继承权 ,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 登记申请书 》,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 法院判决书 、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