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户口不在一起是否影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吗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跟夫妻双方是否在一起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必须是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上么
可以不在同一户口上,但是需要结婚证。
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
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去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
法律分析: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证明: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6、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有人知道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详细流程吗?
经济适用房是指在政府的指导下,具有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对象和销售单价,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这个是国家为了保障民生,而采取的一项惠民利民的措施。经济适用房使用行政划拨的土地,没有土地出让金,所以政府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售价。经济适用房相既满足了居住性,而且也满足了经济以及保障性。
经济适用房可不是谁都可以申请的,一般要满足下面的条件才可以:
1、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
2、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要是家庭收入低的,这个具体的标准,各个地区是不一样的,视情况而定。
3、申请经济适用房,所有申请家庭成员是当地户口,在当地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当地户籍3年。
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方米,当然这个面积也是不一定的,这个也是视情况而定的。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详细流程:
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
具体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如果结婚了的就要持配偶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并且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登记:申请人实时求实的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且按照所列备齐所有材料以及证明的文件,包括:收入和住房证明等。就可以上报房管局审核,就会一级级的进行复核。
公示:当以上的流程完成以后,当地的房管局就会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且评分,然后要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半个月的时间。
审批的办法:公式期间没有异议的,当地的房管局就会根据当地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进度以及申请人请购所得的评分,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然后同一批次的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分批次批准购: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在哪申请
申请经济适用房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带着本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申请审批表;
2、准备好材料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
3、房管局进行审核;
4、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复审以及评分之后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