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基数怎么确定

公积金缴纳的基数确定方式具体如下:
1、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指个人有工作的情况下,工作第一年以基本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以后的基数是上年缴费合计的平均数。没有工作的人,以各地的低保标准作为缴费基准;
2、缴存基数按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缴存比例在每个地方也是不一样的。依照国家规定,缴存比例是不超过12%,不低于8%的。
公积金个人缴纳比例和单位比例
公积金公司和个人承担的比例具体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一般是应纳税前从工资中扣除。公积金扣款比例根据职工与单位可以在5%-12%中自由选择。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2、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最高比例为12%,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一般为8%到12%。
公积金提取的方式有哪些
1、购房提取。这种方法提取公积金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全额提取即可;
2、住房贷款提取。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如果目前有需要偿还的房贷,可以按照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
3、利用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现在有许多地区都已经实行了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在职职工租房,可以利用租房合同来提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也会有限额,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要在自己一年所支付的房租金额之内。但是如果想要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仅靠租赁房屋的方式来提取还是不够的;
4、房屋装修提取。房屋装修或者老房子改造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提供自己与装修公司的装修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之后,就可以提取。具体所需材料,公积金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提前告知;
5、法院判决提取公积金。这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很少遇到。比如在欠了别人很多钱的情况下,自己一直没有偿还,别人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判决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转移到别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去。这种提取方式是一种理论上的方法,如果要真的实施,手续也是比较繁琐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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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纳的基数怎么确定

积金缴纳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的。

1、缴存数额

每月缴存的数额为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照规定,工资总额包括:正常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助、加工工资和特殊情况下公司支付的工资。

2、缴存比例

根据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缴纳构成

公积金的缴纳是由职工和单位两部分共同组成,公积金账户内的所有金额都归职工所有。公积金的缴存年度是从每一年的建党节当天悉轮开始,直到下一年度的6月30日。职工和企业缴纳公积金可以通过银行汇款、自动扣款、现金缴纳等方式。

4、缴存基数的核定

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

5、缴存基数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基数较低不低于统计局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怎么确定?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上一年度指的是自然年度,即上年1月至12月。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职工本人的一年工资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年之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

此外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还有一下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市工资标准1720元;

2、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12%,其它性质单位各为8%-1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与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必须一致。外商企业的缴存比例可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缴费基数怎么确定的

1.缴存基数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的项目计算。新录入和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职工以职工年薪均分12个月后为基数计算各人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

3.缴存基数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基数较低不低于统计局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1.缴存基数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的项目计算。新录入和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职工以职工年薪均分12个月后为基数计算各人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

3.缴存基数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基数较低不低于统计局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个人有工作的情况下,工作第一年以基本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以后的基数是上年缴费合计的平均数。

公积金基数,一般也被称为“公积金缴存基数”,具体是指职工本人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一般来说,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的,且公积金的缴存基数需要大于等于该市内人力资源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数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的确定

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应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内容为准。一般而言,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核定月缴存额,简化缴存额计算方法

准确计算职工应缴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是单位应尽职责,是职工应享有的权益。职工个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应认真进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基数的计算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