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土地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当人们在购房时,都会有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只有拥有了这两证才有一定的法律凭证,但在办理土地证的时候,需要准备不少相关的材料,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呢?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先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由村民和村代表进行审议,上报国土局初审,国土局去现场勘察,合格后会发申请表,提交申请表需要村民委员会盖章上报审核,政府批准后会放样,划定范围,方能动工建设,竣工验收30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证。 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1、申请 申请人可以带着申请材料去当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的申请,而村委会在每一个季度中收集所有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代表或村

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手续如下:
如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证,要经过以下几步:
1、受理:由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不予办理,由工作人员说明理由。材料符合要求,发《受理通知书》;
2、审查: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项目需要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评审、验收或听证等工作,并提出具体拟办意见;
3、决定:审批人员根据拟办意见,对申请事项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准予许可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发行政许可批复;若不予许可,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有土地的办理流程也是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这几个流程。
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一般申请人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会因为不同的登记事项而有所不同,下面就简单的以两个为例:
1、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身份证、50周岁以下婚育证明、个人住宅用地批复表及其发票、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其他有关于个人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土地或水域承包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请表2份、营业执照,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1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个人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个人办理 土地使用证 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 身份证 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 );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 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支付凭证。 二、土地使用证的用处 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 房屋所有权 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可以保证 房产转让 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由此可见,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的这些手续都非常的简单,如果是毛坯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的,那就不需要提供附着物权属证明了,这里的附着物权属证明,是因为在土地上可能修建的还有工厂、房产等这些性质的,如果,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也必须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