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证未办理在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如果房产证未办理在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方式:一般不得分割房屋所有权,只能协议分割使用权,若协议不成的,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证没下来离婚后怎么分配

如果房产证未办理,在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如下: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双方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房产证没下来离婚房分配如下:
1、婚后双方父母全额购房,房屋以一方孩子的名义登记,双方是否有协议,有协议时按协议约定分割房屋,无协议时按实际出资比例分割;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首付,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提出的第一笔付款被视为对一方孩子的赠与,离婚是分割房地产,房地产所有权的一半,但当初没有支付第一笔付款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第一笔付款,实际上是扣除第一笔付款后房地产所有权的一半;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购房,房屋以一方孩子的
名义登记的,一般认定一方父母对一方孩子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房地产分割;
4、婚后共同财产买房,显然这属于夫妻共同财
产,离婚时要对半分,不管全额还款;
5、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全额购房的,房屋属于出资方,离婚时不参与产权分割,但需要证明购房资金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应怎么分割

离婚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办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房产证没出离婚可以通过两人自行协商的方法分割。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仅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在办理房产证后,如果对于房屋归属仍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另行到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离婚了该怎么处理

房本没下来离婚处理如下: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离婚照旧办理,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或是协议离婚。
如果是婚前房产,那么谁购买谁所有,如果是婚后房产,那么是夫妻共同房产,可以夫妻协商分割。
房产证即使没下来也是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可以对于未发房产证的房子进行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等到房产证下来之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一般来说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进行划分包括还没有房产证的房产,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履行的话,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夫妻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
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第四、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在公平的前提下进行分割。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婚姻法是私法,该原则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反映。
如果并不是离婚以后就财产分割的问题存在着纠纷,而是在离婚的同时就已经约定好了财产分割的方案,那么单纯的分割财产的流程就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了。比如分割存款的话,流程就是双方直接到银行去转账,分割房产的话到房管局去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