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用吗

你好!目前只有18个城市允许了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比如北上广深等等,但有些地方只允许省内或特定区域内异地贷款。
想更全面了解公积金的相关知识,可以先看下这篇文章
公积金是什么?有什么用?看完你就懂了
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也主要集中在一二三线城市,暂时还不太能满足大城市打拼,老家买房的公积金贷款需求。
给大家整理了一下,有在这些地区买房的朋友可以参考:
以深圳为例,除了需要满足提取公积金的一般条件,比如连续缴纳时间、属于首套房或者二套房等,用深圳的公积金去买老家的房子,还需要满足这样两个条件:
1)深圳市外购房
2)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开具时间为3年以内。
不管你是本地缴纳的公积金还是异地缴纳的公积金,在购房底的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额度计算方式都是一样的。
如果你在多个城市交了公积金,无法异地贷款;
那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将不同地的公积金账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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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能异地买房吗

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应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购房资料准备齐全,在异地具有抵押物或担保人,银行才会发放贷款。
一、异地贷款买房的流程如下:
1、贷款咨询,购房者需要向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
2、贷款申请,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你的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为你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缴存使用证明》。
3、提交资料,其购房者需要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
4、办理贷款,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
二、公积金买房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买卖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等。
综上所述,公积金是可以跨省到外地买房的。但是需要提交个人的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需要对在当地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的,则可以通过审查办理有关公积金买房的情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可以跨市使用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但目前很少有城市可以跨地区使用公积金,支持公积金贷款异地互认的城市有四个,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广东省八市已经实施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的政策。其中包含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只要在这八个城市缴纳公积金,符合条件者,就可以在任意一个城市购买住房。不过首付比例、贷款额度、年限等,都遵循现有规定,在哪个城市贷款,就按哪个城市的规定办。
并不是所有的住房公积金都可以异地使用的。
只要你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缴存时间: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满足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金达到一定时间,有的地区要求6个月(含),有的要求12个月(含),各地会有差异。
2.贷款人年龄:贷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小于70岁
3.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交的公积金外省买房可以用吗

法律分析:可以。公积金跨省买房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3.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有些地方目前还是无法操作,一个原因是公积金长期封闭运行,跨区域的信息沟通跟协调是问题较大,难以掌握贷款地的贷款额度年限等,也难以掌握房屋的动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使用吗

一、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使用吗?
1、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二、没有买房可以提公积金吗?
没有买房可以提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等于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等于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