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是什么?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主要有:对于职工存在购买自住住房的、离退休的、出国定居的、生活困难的、遇到突发事件的、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等情况下,职工是可以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公积金的。

一、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是什么?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可以部分提取公积金的情况
1、购房提取:
(1)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显然是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来进行认定的,国家虽然出台了总的政策规定,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具体情况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咨询了解。

2023公积金最新政策

2023年公积金新政策如下:

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

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2022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以上就是对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解答。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3公积金最新政策

截止2021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平稳,住房公积金储存额度已经达到29156.87亿元。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纳,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扣除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同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用于日后买房和其他支出。


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二是专用性,根据我国相关制度规定企业都应给职工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2023年关于公积金又迎来新的调整方案,缴纳公积金的人有福了。



01好消息!2023年公积金迎来新调整,主要针对四个方面,不领白不领



1、可异地使用公积金




2023年公积金迎来的新调整方案中,最大的一项变动就是可以允许异地使用公积金,该项举措的实施是为了推动我国各地房产市场的发展,也是从人民的实际利益出发,让老百姓真真切切的体会到国家给予国民的福利。




无论是农村乡镇还是城市,无论是在南方还是北方,居住都可异地使用公积金,帮助国民省去了不少麻烦,也让那些常年在体制内工作的职工,可以早一点买到属于自己的房子,不用全国各地两头跑。





2、缴纳范围有所调整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2022

法律分析: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每年7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都会进行调整,并根据职工上一年月均工资核定一次。

法律依据
《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 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2021年 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 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 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 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新增社保申报渠道,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 //rsj. bei jing. gov. cn/ )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 (gjj. bei jing. gov. cn/ )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单位可通过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及现金四种方式 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推荐使用委托收款 方式缴存。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