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房子公证给别人后将来房子产生纠纷和我还有关系吗?
房子公证给别人,将来房子产生纠纷和房主还是有关系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证不是过户,并不会变更房屋所有权。因此,如果后续房子出现纠纷问题,还是和房主有关系。只有进行过户,房屋产权变更了,才会和房主无关。
法律分析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屋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房产公证和过户的区别:一、服务对象不同,房产公证只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而过户是指将房产证的名字改成买房人的名字。二、产生效果不同,房产公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不能产生过户的效力,仅起一个证明的作用,而房产过户在房管局办理,房子一定要过户才是买方的,所有权才真正属于买方。三、使用范围不同,公证不是房屋买卖的必定程序,只是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而过户是房屋买卖的必定程序。一般情况,买卖合同不论公证与否,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公证与否需要自己决定,但继承房产办理过户、赠与房产办理过户、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这四类房产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办理公证。因此,父母一方去世后,需要尽快办理过户变更房产所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房公证给老婆了,以后房子和我没关系了吗?
房子公证给老婆了,以后房子和你就真的没有关系了。 房子公证给老婆了,那就代表你放弃了对房子的拥有权,以后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此房都与你没有任何关系,此房是卖是住都是你老婆说了算,如果老婆不想让你住在这个房子里,那么你就要搬出去。房子公证后产权归谁
合法建设并办理手续的房屋均属于有产权的房屋,国家颁发的产权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谁,则房屋就属于哪个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房屋否具有合法产权的,那么房屋的权属就会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选择公证只是一个双方就房屋权属约定协议的公证,不是房屋权属的公证。公证后并不能直接确定房屋的权属,只有持公证协议,办理房屋的过户,取得国家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才可以确定房子的产权归谁。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过户材料,同时按照要求支付过户税费,但在我国房屋买卖只公证而不过户的,购房者实际也是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
房屋只是办理公证的话在房管局来看,房子还是原产权人的,只要没有过户房子就是原产权人的房子。房子只是办理公证的话,原产权人还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或者买卖过户的,公证书只是在违约起诉的时候当做证据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屋公证后房子属于谁
法律分析:房屋公证后,房子依然属于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公证是不会影响房屋产权的,即房屋产权是不会发生转移的。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公证证明的是合同,并不是房子,公证作用是在于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还需注意的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屋买卖的合同是可以办理公证证书的,但也不是必须要办理的,只要是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而且房屋产权的转移是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后,与公证没有任何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