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国土证不给报建规划用地
法律分析:第一,既然已取得土地使用证,说明这块土地之前政府已经拿到,也有相关的收储文件,也就是建设一定要合法。如果要妥善解决,可以与村民沟通,拿出土地权属证明。如果解决不了,只能申请法院解决。
第二,如果村民没有证明,要是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再跟国土局了解详情,如果是权属纠纷的问题,与国土局协商解决,因为法律上是不允许出让有权属纠纷的土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有土地证不能报建怎么办
法律分析: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报建还需要对的土地用途,并且符合城乡规划,具体到你的情况,需要看到资料才能知道问题所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