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可以过户吗

农村自建房可以过户。
相关规定如下:
1.农村自建房可以过户,但具有一定的限制;
2.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转让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转让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3.必需经村委会同意,经县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买受人也必需是本集体的,过户时要在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告。
一、过户手续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二、自建房过户一般只能在本村之中流转。农村的土地是属于划拨性质的,也是属于集体经济所有的,一般来说不可以进行交易,如果要交易,也应当在本村中进行流转。自建房未批先建想要完善手续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我国对于自建房管理很严格,建房前一定要经过批准,没有经过批准就建房的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建筑基本上都会被拆除的。但是,也不一定所有没有批准的建房都会被拆除,按照规定如果满足建房条件,并且符合国家规划的是可以补办建房手续的。在部分地区,针对自建房未批先建想要完善手续的情况来说,房主需要先到建委的监察大队交纳罚款,具体的罚款由当地政策决定。交完罚款以后,拿着凭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去资源管理局及建设管理局补办手续,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会补发证书。之后,我们就可以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了。各地政策不一,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农村宅基地房屋过户怎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宅基地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农民自建房屋时所使用的土地。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而不能将宅基地进行转让变卖等。但是会出现农民将自建房屋进行出售,那么这时候,农村宅基地房屋过户怎么办理?我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宅基地房产证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宅基地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二、宅基地买卖是否合法
1、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三种类型。
2、国家虽然对涉及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做了一些规定,但实践中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乃至按照政策制定的章程、规约成为调整纠纷的主要依据,原则上禁止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用于非农业建设,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作为村民建房用地,其可直接用于非农业建设,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但在具体如何转让方面,《土地管理法》只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批准或者不予批准,仅是规范建房行为而非买卖行为。导致各地在实践中出现了不统一的情形。
4、对于农村房屋买卖,一些地区也规定了农村房屋须在特定主体间转让。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的,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
5、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前款规定以外的受让人的,应当在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以上就是我为您提供的农村宅基地房屋过户流程。过户的时候,首先进行房屋买卖的登记,然后再对土地权的转让进行登记。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买卖是有限制条件的,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买卖都做了相关的规定,只有符合转卖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土地权的转让。

房产过户去哪个部门办理

房子过户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或者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子属于不动产,所有的不动产都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由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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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在哪里办理

房子过户是在当地的房管局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

房子过户的流程,按照房子情况和购房者情况不同,是可以分为4种流程的;

1、房东全款房、购房者全款买:这是最简单的房产过户流程了,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婚姻证明等资料到房管局办理网签、交税、受理过户,买方领取房产证。整个过户流程就完成了。

2、房东贷款房、购房者全款买:这种方式的房产过户流程为,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房东办理房贷提前还款,房东办理房屋抵押注销,双方携带个人资料到房管局办理网签、交税、受理过户,买方领取房产证。完成。

3、房东全款房、购房者贷款买:这种方式的房产过户流程为,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方到银行申请贷款,房贷审批通过,双方携带个人资料到房管局办理网签、交税、受理过户,买方领取房产证,买方携带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银行放款给卖方,买方从银行领取房产证。完成。

4、房东贷款房,购房者贷款买:这种方式的房产过户是最麻烦的了,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方到银行申请贷款,房贷审批通过,卖方办理房贷提前还款,房东办理房屋抵押注销,双方携带个人资料到房管局办理网签、交税、受理过户,买方领取房产证,买方携带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银行放款给卖方,买方从银行领取房产证。结束。


房子过户需要去什么地方办理

房产过户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的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的权还有由上述的权利产生的抵押的权利和典当的权利等房屋他项的权利进行登记,并且依法来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关系的行为。
我国对不动产的保护是通过登记过户进行确认和保护,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的使用权、支配权等。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法律明确规定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来管理本区域内的城市的房地产转让相关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主管的部门来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的转让管理的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的管理部门来负责办理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