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买了个90平米以下的二手房,楼盘是09年交的房,请问我怎么把自己的户口迁过来?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吗?如果是的话,交房入住后可以迁户口的。但前提是前房主需要将户口从这房子中迁出去后你才可以迁入。采用购房落户方式迁户。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前置条件: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成都人事代理网下载)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

买房子了还没交房能迁户口吗

可以的,但是要等你的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后,在房管局能够查到你的产权证明后才可以,赁购房合同原件和房管局开具的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原件使用。\x0d\x0a\x0d\x0a各省辖市具体迁户政策有差异,以下是重庆地区的迁户要求,作参考:\x0d\x0a一、外籍入渝\x0d\x0a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要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x0d\x0a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x0d\x0a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x0d\x0a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买,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x0d\x0a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x0d\x0a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x0d\x0a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x0d\x0a二、本地迁入\x0d\x0a本市远郊31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含2010年8月1日后就近就地农转城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x0d\x0a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x0d\x0a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x0d\x0a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x0d\x0a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x0d\x0a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x0d\x0a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子没交房可以迁户口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要等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后,在房管局能够查到产权证明后才可以,赁购房合同原件和房管局开具的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原件使用。根据户籍管理相关的规定,住宅房屋办理产权人入户手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置条件,即:房屋实际已经交付。为了印证这个条件是否具备,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入户手续时,会要求提供:1、由小区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2、由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门(楼)牌号地址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买房子多久可以迁户口

购房后取得房地产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立马就可以办理迁户口。各省辖市规定有差异,以下是重庆地区的要求,作参考:一、外籍入渝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要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买,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本地迁入本市远郊31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含2010年8月1日后就近就地农转城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还没交房可以把户口迁过来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户籍管理相关的规定,住宅房屋办理产权人入户手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置条件,即:房屋实际已经交付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