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的房为什么只有70年产权?那70年之后怎么办?

一,70年产权房首先是依据房屋基本寿命给出的。在正常情况下,房屋经过70年就要给重修翻新或重建,否则就会变为危房。试问,谁愿意住危房?因此只能重盖。由谁出钱重盖?你认为该谁出钱重盖?!要知道,你只有7O年房权期限!特别是城市楼房,到了70年需要扒掉重建,你就必须离开。就这一点来看,70年,你只是一次付清住房租金。这是本质!

中国房屋管理依旧是国有制。如果出现70年以后此房还可以住,而且你还在里面住,由那时候给出的政策决定。

有人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套到住房中,认为房屋永远是自己的。这是完全错误的!既便是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它们也没有永远,这是因为房屋是受寿命限制的。

设想你的住房到期后成为危房,谁出资重建?要国家吗?国家会出钱给你修房建房吗?请不要痴心妄想了。若是你个人如能出的起这笔资金,为什么不另买一套?

二,70年产权房还是根据人囗变化状态提出来的。实行商品房管理是2000年前提出来的,当时全国人口为12亿,其中30%为城市人口并需要住房。70年后(暨2070年)国家城市人口如何变化,那时候是看不到的。因此2000年只能决定70年内的国家房地产政策。2070年以后政策由那时候的当政人根据人口变化再决定。但是房屋属于不动产,而中国是 社会 主义国家,这笔不动产的主权永远是国家所有,所有的人都是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缴纳房租方式可以变化,或一次性,或分批,或安揭贷款,或按年月交租,还是根据那时候的 社会 购买力等实际来决定吧。

我们买的房子,不管是高层,还是洋房、别墅,产权都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交一次钱只有70年!用更通俗的解释就是国家租地给你用70年,租期到了国家无条件再租70年,原则上续期没有次数限制,只要房子能一直安全居住,就永远都是你的。

第一、对城镇住房70年产权的全面理解

01、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城镇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出让一次为70年。

土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国家无条件再续70年,但前提条件是你得继续交钱。要是不继续交钱的话,即便房子还能住人,也不能再得70年!根据“房随地走”原则,到期不续交土地出让款,房子将随同土地一起被收归国有。

02、如何形象理解70年期限?

这要从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制说起!

我们国家在1949年建国后,曾经执行过土地国有制、私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并存的三种混合所有制形式。

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建国前我党“打土豪、分田地”口号对农民阶层的承诺,这种所有制形式至今没有动摇!以后估计也不会!只是在耕地经营上,在改革开放之后变换了经营方式,从集体组织领导的人民公社经营转变为家庭联产承包经营。

1949年建国后,基于 历史 原因存续下来的部分土地私有制,在54年《宪法》和早期的土地法中都是允许的。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台后,这些私有土地被依法取缔了,仅保留了集体所有制和国有制两种形式。

国家掌握了除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之外的所有土地所有权,也就是城市市区的土地和郊区工矿企业等的土地所有权。

但城市要发展,国家就得让渡土地使用权供产业、居住、教育、国防、办公等用途需要,基于这种需求,国家将所有的土地以两种形式让渡出来:

一是划拨,主要是给予行政机关、军事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这类机构使用国有土地的期限是无限的,可以永久使用,也不用付费,属于纯公益目的使用。

二是出让,也就是根据不同的营利用途,有偿出让不同的期限。比如,居住用地就是70年。但说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可能很多人都不能完全理解,最直白的话就是租地!国家根据使用人的申请,将国有土地出租给需要的人,如果盖居民楼,那租地的租期就是70年,70年期限到了,继续交租金,无条件再给70年租期。

所以,不管是高层,还是别墅、洋房,作为居住用的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只要交钱,都是可以无条件继续使用70年的。而“房随地走”,只要土地能继续使用,那土地上的房子自然也就是自己的,谁也拿不走。

第二、与房子相关的其他年限问题

除了土地使用权70年期限,还有其他一些年限问题需要注意:

01、房子的产权年限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房子,比如,住房、商铺、写字楼、仓库之类的,作为所有权年限而言,都是永久的!

为什么呢?

因为这些房产都是钢筋、混泥土之类的混合物,是业主真金白银花钱买下来的,作为所有权而言,是没有年限限制的,也就是永久的!

02、房子的使用寿命

一般来说,房子的使用寿命是难以准确预估的,可能是50年,也可能是70年,具体能使用多少年,也就是具体能住多少年?取决于当地气候条件,房子的维护、保养情况,等等因素。

03、房子的设计寿命

按照国家住建部的国家标准看,设计寿命是“不低于50年”!

也就是说,国家对建筑物设计标准是不低于50年!建筑商在建盖住房时,不得低于50年的使用寿命,实际正常使用下来要是低于50年,将会被追责!属于劣质工程!

综上所述,房子在设计上看,不低于50年的使用寿命,但实际使用下来的年限究竟是多久?无法准确知道,可能是50年,也可能是50年以上的其他年限。

第三、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分两个方面说明:

01、70年土地使用权

上面已经说了很多,70年到期后,只要交钱,就可以无条件再获70年期限。

02、70年土地没到期,但50年后房子就成了危房;或者70年到了,房子也不能住了,怎么办?

从国际经验看,大致有四种处理方式:

①原址重建

像新加坡组屋,在房龄满30年,或者50年后,政府就会将部分组屋按市场价回购,发给回购补贴资金,并在原址上重建,再免费分配给被拆迁的业主。

当然,鉴于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和房地产开发模式,商品住宅在成为危房后(可能不到70年),地段好的、土地价值大的、重建收益大于拆迁成本的,获得原址重建的概率很大,拆迁赔偿跟现在拆迁赔偿和开发模式应该是大同小异的。

②房子废弃、土地政府收回

70年到期后,房子已经成为危房,无法居住,重建成本高,投入和收益不成比例,房子只好被废弃,土地到期后由于没有续期,土地将被国家收回,房子作为废弃物也收归国有。

③修缮继续使用、土地再续期

不管是别墅、洋房,还是高层住宅,使用寿命超过70年是完全可能的,因为新加坡的组屋寿命就是99年!

但要注意,新加坡组屋是5年一次小修,10年一次大修,组屋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升级和保养做得是相当到位的!这样精细的维护和保养,致使新加坡组屋能最大限度地使用到99年,如果99年到期后还能继续安全居住,仍然得由政府收回,作为国有财产,要么由建屋发展局继续出售出租,要么拆除重建。

也就是说,结合我国实际国情,随着住宅国家标准的不断完善和优化,建筑物在设计之初会预留下升级和改造的空间,以保证随着 社会 进步、技术革新,对建筑物使用提出新的功能要求。房子在接近设计寿命后,具备修缮条件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修缮,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如果70年土地到期了,再续70年即可。

④其他方式

比如,土地期限没到,但房子已经不能住了,有的想升级修缮,有的想重建,有的直接不想要了,怎么办?

目前政策看,没有答案,也没有公布解决方案!我认为可能是目前时机还不到,作为管理者而言,后手方案应该是有的,毕竟,管理者还是智慧的。

就个人设想而言,遇到这种情况,可能分情况决定:直接不想要的,好办,签好弃权承诺书退出即可;剩下修缮的和重建的,表决方案,然后招标建筑方即可。

当然,修缮的话,维修基金应该就能应付了。关键是重建的,维修基金不足以支付重建费用,可能还要每人先凑钱。有的人放弃了,重建时候又可以拉高容积率,将多余的住房再出售,用再出售的住房收入弥补之前的建房损失。

第四、置业建议

我们始终要明白一个道理:在我们国家,排在第一位值钱的,永远不是房子,而是土地!土地价值决定房产价值!

有两点建议,供参考:

01、加快置换速度

也就是说,差不多住10年左右就置换更新的住房,尽量不要持有房龄超过30年以上的住房。房龄越老,地段、配套、学区之类的也都不好,以后愿意投钱拆迁重建的人就越少,或者自己集资重建的成本就很高,重建难度就很大,房子的价值就会越来越低。

02、尽量购置容积率低的住房

洋房、别墅之类的建筑,容积率低,同样土地到期了,拆迁赔偿的代价越低,重建获取收益就越高,愿意投资拆迁重建的人就会越多,这类房子就更保值。

另外,要是没有人愿意来投钱拆迁重建,业主就那么几户,自己续交下土地出让金,再续70年后,自己集资也可以轻松地重建,重建难度更小。

因此,买高层的话,还是建议买优质地段、配套、学区之类的,土地价值越大,以后到期后越好处理;反之,就要加快置换速度,或者干脆就持有洋房或别墅之类的低密度建筑。

更多房产、金融、法律资讯分享,更多专业意见分析,欢迎 关注

我们买的房产只有70年产权,70年之后怎么办?

肯定地说,仍然是你的,70年后不用担心。 一、对房产证年限概念的正确认识

作为普通老百姓说的房产证的产权证年限,都认为是房产本身的年限,实际上你购买的房产的所有权是永久的,是没有年限限制的。

为何坊间又有房产证的年限一说呢?主要是对房产、土地使用权概念的混淆。 房产的年限实际上指的是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的权属性质有两种,一是国家所有,二是集体所有。

通常房地产开发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权,都是国家、或者是国家通过征收集体土地给予补偿后变更为国家所有,政府再把土地使用权卖给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商把房子连同土地使用权卖给老百姓。

政府在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时,一般都根据土地规划用途分别确定的。比如:

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一般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具体到各个各个地方可能会有一点差异。

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咋个处理

作为普通老百姓,非常关注70年后咋个办?实际上就是土地使用权70年期满后,房子是不是就不是自己的了,土地是国家所有,那么还要不要另外交钱再购买土地使用权?

明确的说,房子所有权永远是你的,土地所有权依然是国家的,你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至少现在看到的是不需要再交钱(使用土地的钱)。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需要买房时,就放心买房,只要是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没有后顾之忧。

一般50年就拆迁了,如果可以达到70年,产权可以续接。。国家有法律法规,可以查询下

因为现在国家土地使用目前最高70年,也就是说我们的不动产证上70年,现在也有政策说明的了,70年后自动续期,费用不超过5位数的价格!

买房子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毕竟依照现在的房价来看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当然也会关心房子的产权问题。


首先: 介绍一下土地使用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而且是有期限的,一般民用住宅年限是70年,商品房屋年限是40年。房屋所有权属于业主,毕竟土地是国家的,属于国有土地,简单点说就是你租用国家的土地盖房,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


其二: 我有必要讲一下产权的计算时间,中国的商品房的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起算,比如开发商2020年拿地,2022年建成,购房者2025年买房,其实产权的使用年限是2020+70=2090年,而并非是从你购房日期开始计算。


其三: 至于为什么是70年,是政府在改革开放以后借鉴香港作出的调整,发展了几十年了也没有出现什么大的问题,就这样一直执行到现在。


其四: 70年之后怎么办,一般能买得起房子的人有可能70年之后就已经离开了,但是这也是我们面对的另一个问题,就是70年后房子的归属问题,其实我们买房买的是土地使用年限,70年后只要房子不倒塌房子还是属于你自己,土地使用权期满,会自动续期,大可不必担心。

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限,房屋是我们花钱买的,就永远都属于我们。

土地是国家的,使用年限70年,到期可续期。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国家对住宅用地的使用权限可达70年。房子是我们花钱买的或者盖的,国家是不会干涉我们的。正常情况下,土地使用期限到达70年之后,是可以继续续期的,续期所需费用暂时并未提及。如果国家要回收或者征用,也会给予我们房子上的赔偿的。而且这个土地使用权限是从第一次拍地建房子开始计算,后期使用均为累积,与房子本身的交易次数无关。


2021年实行《民法典》。

《民法典》第35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民法典》于2021年实行,并废除《物权法》。《民法典》等于给我们吃下来定心丸,起码我们能够确定,土地到期后还能继续续期。至于费用虽然没有公布,但是我们也能够想象的到不会太多。试想500平方的土地上一幢高楼有好几百用户,而国家只收这500平方的使用权,几百号人平摊500平方的地,到每人手上出的就很少了。之前据消息透漏说是不会超过五位数。也就是最多也只有几千块钱。换言之,数以万计的住户,如果续期费用很高的话,自然会有人站在前面申诉的,不用我们去操这个心。


我们只要清楚,70年之后我们可以继续续期,就可以了。少操无谓心,多做有益事。

你好,房屋是永久拥有的,所以房本写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所以咱们拿的是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后,如果房屋还在,可以到土地管理局续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如果政府规划要拆房,就会补偿。

所谓的70年产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为70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开始算,再扣除房子的建设周期,一般从具备收房条件起至到期,最多只有六十五至六十九年。问题是一般民用住宅的设计使用寿命只有五十年,就算加固,估计用的使用寿命不会超过七十年的,毕竟不可能无休止地进行加固。所以70年到期时,估计房子都给拆了

1、首先要给大家来解释一下70年的产权到底是怎么回事,产权之所以是70年是因为开放商只购买了国家土地70年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在70年后,土地依然是国家的,可在这并不代表房子不属于你。

2、因为房子是你的私有财产,你是拥有永久的使用权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居民产权到期后自动续约,所以大家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住宅问题,只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进行续约,而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证明。

3、《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可以自动续期。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从上面可以看出,当房子到期时,它可以更新。房屋使用权必须由个人所有,但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

4、那么,到底要缴纳多少金钱呢?在70年房子产权到期后是应当补交一定金额,但是在缴纳金额的时候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缴纳,而具体到房产到期续产权要交多少钱并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5、所以,买了房子的朋友也不用担心70年后的问题,到时候根据法律会自动进行续约,而要缴纳的资金虽然没有规定,但相信也不会太高,到时候,即使土地因为某些原因国家进行拆迁,国家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不会让你蒙受损失。

如果是单位购买盖家属楼的土地,因当时资金问题,只使用了一部分土地,其余的就一直空置至今

如果当时是以交付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取得的土地,现在再进行商品房建设是需要国土局审批的。国家有规定,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出让土地,土地出让后土地闲置超过一定年限(两年好像是),没有动工建设的话,土地使用权国家是要收回的。这是理论上这么要求的。 什么事情都不是绝对的,这个是可以操作成合法建设的;不过操作成“翻新改建”(只是个未必合适可行的建议)或许相关“费用”会更低一些。

US GAAP 公司购买的50年土地使用权如何记账,摊销,且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吗?谢谢!

购入, 借 无形资产 贷 银行存款等 按50年摊销,每月做 借 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 累计摊销 最好不要做什么减值准备之类的操作,会计上虽然可以做,但是税务方面没有实质意义,做了还要做纳税调整,没意义。

土地使用权、房屋互换如何计缴契税?

问题1,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就是指土地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的交换。 问题2,土地使用权无法与房屋所有权交换。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说,房屋完整产权应该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与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情况下,这二权具有一致性,即房屋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具有同一性或统一性。房屋的置换通常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交换。既然不适用,契税的计算也无从算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第052号)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土地使用

土地权属转移是什么求解答

但主要内容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的权属变更和土地他项权利内容的变更。本文介绍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概念、类型、特点、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规定:“土地登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