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买的房子,媳妇要加名,不加就要离婚怎么办,

您好,您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如果房产证上加了您媳妇的名字的话,这套房子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了。所以是否加名,您需要谨慎的考虑。
离婚的时候,对于这套房,你们可以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你们协商成功的话,可以在离婚的时候,直接去办理这套房登记到女方的名下。具体的办理登记的手续的话,你首先需要准备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等材料。如果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等材料。准备好材料后,您到房管局办了一份夫妻离婚析产,双方免收交易税费。完成一系列手续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就会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能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人民法院会对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配,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平分的,但如果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明显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有过错一方会少分到财产。如果女方和孩子长期居住在此套房子里,并且女方除了此套房子没有其他的住所,那么法院在判决这套房子的归属的时候,可能会考虑到照顾孩子和女方的原则,可能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将住房分配给女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离婚处理方式如下:1、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离婚处理方式如下:
(1)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怎么办理
去掉房产证上名字的方式如下:
1、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通过出售房屋的方式,变更房屋所有权人,来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
2、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通过赠与房屋的方式,来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去掉房产证上得名字,就是将原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消除。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的行为视为是对自己配偶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原则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在婚前将房子加上女方名字,是一种赠与行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法律分析: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