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验收就交房违法吗

没验收就交房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法律规定房子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交付适用。现实中,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种普遍存在的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就想交房的现象如何解决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对于买房者来说,如果开发商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而交房,业主可以拒绝接受交房。这样最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认为这样做,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而且经催告合理期限后可以解除合同。但现实中,可能业主处于各种原因,在开发商没有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情况下,就办理了入住手续,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一个问题是,开发商交付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实践中各法院的做法不尽一致,但在房子没问题,业主又是自愿入住的情况下,大多数法官通常认定交付房子有效。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反过来要求解除合同,很可能法官不会给予支持。
在这种不利的情况下,只有出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没有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子可以交付使用吗?

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不能交付使用。\x0d\x0a\x0d\x0a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第27条规定:\x0d\x0a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x0d\x0a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x0d\x0a\x0d\x0a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第61条规定:\x0d\x0a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x0d\x0a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x0d\x0a\x0d\x0a3、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x0d\x0a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x0d\x0a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x0d\x0a\x0d\x0a综合上述国家法律、法规,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

新房没有验收可以交房么

新房没有验收是不能够交付使用的。房屋必须要验收合格,并且还要办理备案手续,符合交付的条件才可以交房。如果开发商强行交房的话,那么对于业主来说是可以拒绝接收房屋的。首先房屋应该竣工验收合格,并且要办理备案的手续。之后开发商就可以通知业主验收房屋。业主对于房屋进行验收,应该对于房屋的质量以及房屋的设备设施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如果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交房标准,那么购房者和开发商应当共同签署房屋交接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十一)明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各地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建设标准,制定本地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应包括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北方地区住宅分户热计量装置安装符合设计要求、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已落实、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已明确、前期物业管理已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出示上述相关证明资料。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房屋没验收交房算不算违法

没验收就交房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按照法律规定,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察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可以交房吗?

不可以。未经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不能交付使用。只有竣工经验收合格之后,建筑工程才可以交付使用。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参考资料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引用时间20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