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一、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2017年度大连市住房保障工作总体安排,和《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政发[2015]53号)有关规定,此次公租房保障受理范围为符合《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政发[2015]53号)规定的公租房保障申报条件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类、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类、外来务工人员类家庭。
需要符合如下申请条件:
申请保障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为单身的、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孤儿的(以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须年满18周岁。我市中低收入水平,按照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为30,238元。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中作为申请人的需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
2、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以下类同);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赠与、征收(拆迁)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具有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计算。
4、家庭资产符合由民政局认定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资产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以外的住房计入家庭资产。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保障家庭中至少1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具有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年收入平均值低于大连市中低收入水平;
3、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以外的住房计入家庭资产。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赠与、征收(拆迁)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具有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计算。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1、申请人须持有市内四区居住证累计三年,且申请年度仍持有居住证的;
2、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截止申请之日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3、申请保障家庭需提供婚姻证明,按取得居住证的申请家庭成员计算上一年度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工作的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中低收入水平;
4、申请之日前5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且未曾拥有住房(包括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申请人需要申报的材料有哪些?
1、申请家庭成员承诺声明书、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3、申请保障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和婚姻证明(单身人员提供个人具结保证的单身声明)。
4、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资产证明(详见《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5、申请保障家庭拥有房屋情况证明(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赠与或者拆迁等房屋)。
6、审核部门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受理审核程序是什么?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外来务工申请人持居住证到单位所在地社区)领取和按要求填报《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并按时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因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代办的,代办人须持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公证书方可办理)。受理审核程序具体如下:
1、户籍所在地社区受理登记、扫描材料。
2、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
3、委托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进行收入、财产情况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纸质和电子数据)。
4、市国土房屋局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分局复审。
5、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公示。
“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通过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可知,大连公租房主要是针对大连最低收入、中低收入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推出的。对于申请条件主要是从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和家庭住房面积几个方面来综合考虑的。一般申请公租房的家庭都是家庭收入偏低,生活较为困难的群体,国家之所以推出公租房政策也正是为了缓解这部分人群的居住压力
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2022年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新就业职工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自申请之日起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
(3)申请之日前五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房屋;
2、城市无房家庭的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3、有稳定的收入:
(1)申请人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市内四区退休的人员;
(4)申请之日前五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房屋;
(5)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应年满35周岁;
4、按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符合大连市《廉租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家庭资产应符合下列标准:
(1)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
(2)家庭人口为2人的,人均家庭资产不高于22万元;
(3)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人均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大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公租房,相信大家都是有很多想法的,特别是对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来说,一旦能申请配租公租房的话,可以节省好大一笔日常支出,提升生活质量,因此申请的人数是非常多的,但是对于申请人也是有不少限制的,要符合相关条件才能申请,那么大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一、大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大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主要有五个,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大连市居住证》满两年,二是连续缴纳满一年的社保,三是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四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五是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大连公租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保障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一、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二、所需资料包括:
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3、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4、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5、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优先予以保障: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三)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
(四)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的家庭;
(五)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保障对象。
大连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中作为申请人的需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家庭资产符合由民政局认定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资产标准等。
申请材料:个人住房申请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新就业职工需提供招聘其所在单位的用人证明、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者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申请人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价格发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或无房证明。
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手续?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
2、申请公租房应当将有关材料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3、经公示无异议,按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以下四类保障对象,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家庭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家庭成员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赠予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的困难家庭。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家庭中至少1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大连市中低收入水平,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赠予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的困难家庭。申请保障家庭为1人的,须年满35周岁;申请人为孤儿的(由民政部门确认,以下类同),须年满18周岁。
(三)新就业职工家庭。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家庭中至少有1人持有本市居住证3年以上,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大连市中低收入水平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保障家庭为1人的,须年满35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