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强制执行?房产会被执行吗?

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即可强制执行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的财产必须是当事人有所有权的财产,个人生活唯一的住房一般不在执行范围之列。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
法律分析
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唯一住房”也可以执行。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款五至八年租金的。以上三种情况是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具体规定,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为由,对采取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发现有上面三种情况,申请人请求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欠13万被强行执行,会被拍卖房产吗?

欠13万块钱 ,被法院判决强行执行 ,也并不是表示马上就会拍卖你的房产 ,首先法院判决了你需要偿还13万的欠款 ,那么先他会查你的银行账户 ,如果你的银行账户有能力偿还这些贷款的话 ,银行会强行的执行偿还义务。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所有的银行存款都不足以还还这13万 ,那么银行会给你一个期限 让你勒令在多长时间以内把这个钱补齐 ,如果你可以在这个时间以内把你的欠款补上 ,其实银行也不会有其他的行为了 。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既不执行银行的强制要求 ,而你的银行卡里又没有足够的偿还金额 ,这个时候银行就要采取一些其他的强制措施 ,比如拍卖你现有的房子 车子之类的 ,当然 最初不会立马拍你的房子 ,而且如果你只有这么一套房产的话 ,法院也是不会直接把你的房子拍卖的 ,毕竟你只有一套房产 这一套房子你要居住 ,法院会保留你的一个居住的地方 ,就会去拍卖你的其他的 可以低价的物资 ,比如你的车子 还有一些其他的贵重物品 。
给我感觉13万也并不是很高的一个数额 ,为了自己不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就算是自己没有这些存款 也要考虑尽快偿还上 ,比如去借钱,或者变卖一些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一种方式。

强制执行会拍卖房产吗

会。判决生效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进行拍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拍卖的流程是:
根据我国《拍卖法》和房屋交易的有关规定,房屋拍卖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拍卖委托。拍卖人(拍卖行)与委托人(一般为法院)签订书面的委托拍卖合同。此后,房地产评估师会对拍卖房屋进行鉴定和估价,拍卖行和委托人会据此确定拍卖房屋的底价。
(二)发布拍卖公告。拍卖人应于举行拍卖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主要有待拍卖房屋情况、拍卖日期、地点等。
(三)房屋展示。拍卖人应当在举行拍卖前展示待拍房屋,并提供房屋的权属状况及有关资料。待拍房屋的展示时间不少于两天。市民在拍卖会前,应到拍卖行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如地点、朝向、楼层、产权属性等,并亲自到现场看房。在征询专家的意见后,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给房屋定一个最高价位。
(四)资格审查。参加房屋拍卖的市民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一般是指18周岁以上,智力正常。另外,缴付保证金也是市民参加竞拍的必要条件之一。市民竞拍成功,保证金转为房款,竞拍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五)拍卖的实施,即市民前去参加拍卖会。
(六)佣金。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如未作约定的,拍卖人向市民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七)房屋权属转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购房市民)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被告欠我3万元不还,现已到执行阶段,请问我可以要求法院查封他价值200万的房子么

不可以,针对3万元的债务,不能申请查封200万的房产。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则可以要求查封该房产。
法律分析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判定执行实施案件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情形,应当先行查明案件执行标的数额,再根据委托评估价格认定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情形。例如,案件的标的数额是3万元,而申请查封的资产价值200万元。执行法院未确定执行标的数额或未委托评估确定查封财产价值均构成认定事实不清。
针对小额的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被执行人的账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不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针对超额查封问题,可以寻求的救济:
一、面对超标的查封,被执行人可通过执行异议及复议程序进行救济。
二、申请人在面对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时需要做好价值评估方面的答辩。
三、注意执行异议、复议的救济与执行监督制度的协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我欠别人五万元,如果对方起诉会查封或拍卖我价值一百多万的房子吗?

上诉后宣判偿还五万元被告人仍然不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可以查封拍卖房子用以偿还债务。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定罪判刑,先行司法拘留的日期应当折抵刑期。
扩展资料
近日,听说法院已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查封,多年不现身的“老赖”邓某立即向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保证。
2011年8月4日,邓某向王某借款4万元,并出具借条。同年12月2日,邓某再次向王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后来,王某多次催讨,邓某一直未归还欠款。想着6万元可能打水漂,2013年7月,王某将邓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邓某于判决生效后10天内归还王某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邓某分文未还,并一直躲在外地,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多次电话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法院对邓某名下的房屋进行了查封,并电话告知邓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见状,邓某立即表示自己马上回南昌,并变卖名下一套房产来还王某的借款。后来,邓某从变卖房产的款项中拿出钱还了欠王某的钱。
参考资料来源: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4/1115/c42510-26028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