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租赁市场新政全新出台 30亿元中央专项资金全力支持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和构建起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经过竞争性评审,2019年重庆市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2019-2021年将获得30亿元中央专项资金支持。2020年6月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正式颁布实施。以满足群众住房需求为出发点 提出七大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强调,在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背景之下,重庆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制定。
《实施意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满足群众住房需求为出发点,以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方向,分别提出了:总体要求、培育市场主体、优化租赁住房供应渠道、完善住房租赁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和保障措施,共计七大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从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发展、引导社会机构参与发展租赁住房、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五个方面提出了培育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从以盘活存量房屋为主发展租赁住房、适度新建租赁住房两方面提出了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的政策措施;从明确租住权利、稳定租赁关系、发展配套服务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住房租赁服务的政策措施;从税收、金融、土地三个方面提出了支持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政策。
《实施意见》重点解决我市住房租赁发展中的五大问题
在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中,重点是要解决重庆市住房租赁发展市场中住房租赁市场主体培育、租赁房源筹集渠道、税收支持政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和落实政府责任,这五大问题。
在住房租赁市场主体培育问题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开展规模化租赁经营,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规范经营、提升服务等途径提高水平,发挥住房租赁企业在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中的核心带动作用;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既增加市场供给,又帮助企业转型发展;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提供住房租赁中介服务,形成多主体供给局面;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出租住房。
在租赁房源筹集渠道问题方面,《实施意见》在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渠道上主要以盘活利用存量房屋为主、新建为辅。在盘活存量房屋为主发展租赁住房方面,按照统筹实施住房租赁发展试点、城市更新、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思路,对国有企事业单位长期闲置的房屋,鼓励引入或委托专业住房租赁企业改造为租赁住房。对个人长期闲置的住房,支持和引导个人委托住房租赁机构出租。对存量公租房,可引入或委托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面向社会出租。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或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用于发展租赁住房。鼓励住房租赁企业通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等方式筹集租赁房源。对已竣工验收但尚未销售且处于闲置的商业、办公类等非住宅,经充分论证,可按照有关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只租不售)或为居住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改建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土地使用年限、用途和容积率不变,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当地居民标准执行。
在适度新建租赁住房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根据城市发展和住房需求,适度新建租赁住房,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允许产业园区和新建工业项目利用产业类工业用地,按照规定比例配套建设租赁住房。现有公租房无法满足需求的产业园区,可适当提高配套用地或建筑比例,发展租赁住房。在商业商务聚集、交通枢纽、学校周边等住房租赁需求集中但存量房屋不足的区域,支持供应租赁住房用地,大力支持轨道交通站点上盖物业发展租赁住房。
在税收支持政策上,最大程度的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根据国家已出台的住房租赁税收支持政策,《实施意见》明确落实“营改增”有关政策,租赁企业依法享受现代服务业相关税收优惠。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按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征收率计征增值税;对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取得的租赁所得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充分发挥个税改革红利,对在重庆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按规定纳入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解决住房租赁管理服务问题方面,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和规范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规范的市场秩序、充分的市场竞争和审慎包容的市场监管,按照上述基本原则和国家关于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有关要求,《实施意见》对住房租赁管理服务提出了6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房源核验、信息发布、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评价等服务,逐步实现住房租赁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与综合治理等有关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的衔接;二是健全管理体制,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文本,落实租赁合同备案、住房租赁企业开业报告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等制度,构建住房租赁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租赁企业管理,结合近几年住房租赁行业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资金“爆雷”等情况,建立住房租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强化租赁监管,严厉查处“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行为,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四是强化租赁住房管理,明确租赁住房的基本使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规定,禁止以租代售、售后返租等行为,主动向公安部门进行承租人员信息报备。五是严格金融业务管理,明确住房租金贷款业务应以经网签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严格控制贷款金额和期限。六是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在解决落实政府责任问题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明确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负总责”,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进一步明确“城市政府对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负主体责任”,同时,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与存量房屋盘活利用、城市更新、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实施和推进,这更需要区县政府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合理调度、有序实施。
对此,《实施意见》还明确指出,“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强本行政区域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市级相关部门要共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依职能职责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依法打击住房租赁违法违规行为。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意义,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在2019年,重庆市有幸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并在2019-2021年期间,重庆将获得30亿元中央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8日制定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科学使用好中央的这一专项资金,规范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构建起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具有十分重大的积极意义。
济南:国企平台收购市区3000套存量房源,这样做有哪些意义?
这样做可以直接解决当地的存量房的问题,同时也能够解决当地的租赁市场租房的问题,更可以缓解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商的各种问题。对于很多城市来说,因为很多城市存在一定的商品房库存的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很多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运作。在这种情况之下,即便很多城市已经开始推出各种鼓励买房的措施了,但这种措施并没有起到太好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很多城市的普通人的购买能力严重有限,很多城市的房价也非常贵,所以很多城市也在通过各种方式来帮助当地消化房地产的存量住房。
济南的一家国企收购了3000套存量房源。
这个事情发生在山东济南,有一家国企主动收购了当地的3000套存量房源,并且把这个房源用于租赁储备租房。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一方面是因为当地的租赁储备住房本身有着购房需求,一方面也跟当地的房地产行情有关,毕竟这个方式可以直接帮助当地消化存量房源。
这样做的直接意义是解决当地的存量房的问题。
你可以尝试这样理解:因为包括济南在内的很多城市的存量房的数量非常多,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以解决的话,很多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就会非常大,同时也会导致很多开发商出现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如果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各个城市就不仅需要鼓励普通人买房,同时也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来消化当地的存量房源,国企收购房源的方式便是其中之一。
除此之外,这个方式最大的作用是为了维护当地的房地产行情,我们要知道很多城市本身存在一定的房地产泡沫,主动消化存量住房的方式就是尽可能避免这些泡沫直接破裂。
济南国企拟收购3千套存量房源,用于租赁储备住房!给楼市带来了哪些帮助?
济南国企拟收购3000套存量房源用于租赁储备住房,给楼市带来很多有利的帮助,首先缓解了济南楼市的库存压力,其次保障了新市民以及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能够缓解部分房企的经营压力,加快楼市企稳提供支撑。现如今房市的价格仍然居高不下,虽然有某些地方的房价确实降了许多,但是由于贷款所产生的利益也太过于高,很多青年人根本就不敢买房,济南某国企在此背景之下想到了收购3000套存量房用于租赁服务,既可以为很多年轻人提供租房服务,又缓解了当地的楼房经营压力。但是同时也面临着资金的问题,因为国企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或者向银行贷款的话,也存在着很多方面的压力。
济南国企拟收购3000套存量房源用于租赁储备住房,给楼市带来的帮助是缓解了某些房企的经营压力,同时使得楼市更加稳步发展。
据说此次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也就是说要通过国企自身去筹集。原则上所购得来的房源都会实行封闭式管理,整栋楼会优先许多,而且需要整栋楼的手续齐全,能够满足任何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但是在9月8日的时候,该篇文章已经删除,不过在济南日报的官方当中仍然保留着该篇文章。其实国企收购大量房源的事情并不稀奇,之所以济南这是受到了广泛关注,是因为他收购的规模实在是太大了,房源竟然达到了3000套,这将是一笔巨大的交易,非常考验国企自身的资金力量。
,济南国企拟收购房源做用于租赁服务,缓解了楼市的紧张压力,同时为青年人提解决了住房。
如今的楼市是相当紧张的,因为没有多少人愿意花大价钱去买房除非是刚需,而更多的青年人更侧重于去租房子住,这样的话是十分方便的,没必要将自己跟房子拴在一起,这可能是大多数年轻人的想法吧。
,关于国企收购房源,其实各地也发布了相关通告,鼓励国企去收购,因为那样的话就能够保障房源的价值
住房租赁市场又一利好政策公布 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
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表示各地要把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基础性制度进一步明晰
近段时间以来,新市民、青年人租房难的问题屡被提及,相关政策不断出台。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意见》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对于新市民更为关心的租金水平问题,《意见》明确表示:“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有3.76亿流动人口,由于普遍收入较低,租赁需求主要以小户型、低租金为主,而市场供应的主体是60-90平方米、月租金3000元以上的房子,可供选择的公租房规模较小,导致新市民、青年人寻找合适房源困难。此次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以小户型、低租金为主,未来我国将形成覆盖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有助于缓解现有租赁住房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群体也能在城市中安居乐业。
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对此表示认同,她认为《意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服务对象、租金安排、户型面积都有明确的界定,这对加快补齐住房租赁市场缺少小户型、低租金房源的短板,完善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有积极意义。同时,让新市民和青年人以相对较低的租金支出解决住房问题,能够避免高房价对消费的挤出效应,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完善土地等支持性政策
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支持政策,《意见》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明确。
一是完善土地支持政策。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可将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由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
三是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中央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
四是降低税费负担并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五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精准度高、操作性强”是《意见》的突出特点。赵然指出,《意见》直击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发展的两大矛盾:一是市场供给与需求错配的矛盾,二是市场支付能力有限与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投入大、收益低的矛盾。《意见》提出的多项支持措施,都将极大缓解市场供需错配的矛盾。
政策大礼包频发
近几年来,住房租赁市场备受关注,政策利好不断出台,仅今年已发数次政策大礼包。
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4月9日,住建部召开6个城市座谈会,要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随后5月12日和14日,住建部分别在沈阳、广州召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0个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分两批参加。
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确定了多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要求增加租金低于市场水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此次会议更大的亮点是,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除了中央层面的部署外,今年以来,已有多地出台涉及租赁住房的新规。比如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意见》对近期各部门关于租赁住房市场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从土地、资金、金融、税收支持以及优化行政审批等多方面全方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减轻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的负担,提高了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有利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有利于培育发展成熟的住房租赁市场。”
济南一国企豪购3000套房,这些房会租给谁?怎么租?
济南一国企豪购3000套房,这些房会租给一些人才引进的职工,给他们享受房产权利,才能在一个城市保证人才流入。出台相关政策,给人才引进提供免房租或者减少房租,配齐相关家电,拎包入住。如此体量巨大的投资行为,绝不能随意而为,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督。保障职工住房
国企采购商品房作为保租房,是一种有效的保租房筹集方式,对市场能够产生积极意义。也可以有效保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可以让国企集中管理,现在住房问题已经成为年轻人的绊脚石,如果相关单位国企可以为年轻人解决住房问题,可以留住人才,为单位更加好发展。
集体购房益处
通过采购存量商品房,可以快速形成保租房供给,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通过采购阶段多项目比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保租房项目的品质;此外,通过采购商品房筹集保租房,有利于楼市去库存,缓解部分房企的经营压力,为加快楼市企稳提供支撑。
合理使用,严格把控
国企一次性购入这么多套房,要合理使用,要真正解决住房问题,出台相关文件,说明条件使用者情况,保障该职工享受福利,不能随意变质,也不能让职工出租给他人,合理安排使用权限。政府购买现房作为安置房,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探索保障性租赁住房退出机制等措施。
国企豪购3000套房是有好处,可以快速解决年轻住房问题,有效保留人才。对困难房企的滞销房,鼓励国有企业收购,作为保障安置用房一方面能够快速筹集房源,满足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起到一举两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