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丢失补办流程怎么走
不动产权证丢失这种情况,是因为很多人没有妥善的保管,所以会出现丢失的一种情况,那么不动产权证如果丢失的话怎么补办呢?补办的流程怎么走呢?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来不动产权证丢失补办流程怎么走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不动产权证丢失补办流程怎么走
1、申请登记
房屋所有人,即不动产证上登记的业主名字,带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原不动产证办理处的房管局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办不动产证的申请,申请书中要包含不动产证丢失的原因及房屋的详细信息,包括位置、结构、面积等相关内容,写好之后到房管局的遗失契证台办理。
2、登报声明
房管局对不动产证业主的申请核实后,会出具一个证明,申请人带上该证明和临时收据到相应的报社登报办理“遗失产权证声明”,进行公告,宣布原证作废。
3、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该流程是在登报声明发布之后进行的,申请人带上发布声明的报纸和房管局开具的收据回到房管局原不动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
4、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该流程是在登报声明发布之后进行的,申请人带上发布声明的报纸和房管局开具的收据回到房管局原不动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
5、勘丈入册
对上述流程无异议者,申请人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房屋测绘所提出申请对房屋进行重新勘丈,绘图,并将勘丈结果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至此不动产证补办的准备环节正式完成。
6、登记审查核准
将所有的资料交由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复审和最终的审批,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7、发证
房管局如果审批同意不动产证丢失者的申请,那么将重新为你补发新的不动产证。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二、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区别
1、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里面(楼盘详情楼盘点评项目图库价格走势)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固有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2、不动产权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三、办理不动产权证抵押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初始登记;
第二步,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
第三步,拿测绘图(表);
第四步,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
第五步,交公共维修金、契税等费用;
第六步,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备齐以上申请材料后,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第七步,规定时间内领取房屋产权证。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不动产权证丢失补办流程怎么走的相关内容,如果要补办不动产权证的话,要按照补办的流程补办,这样才是最合理的。
不动产证丢失怎么补办
丢失不动产证的补办流程是:由产权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并由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不动产权证丢了怎么补办
不动产权证丢了补办手续
1、申请登记
房屋持有人需要带上自身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元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对应的房管局用书面的形式提出补办新不动产权证的申请,申请书的内容要描述好不动产权证丢失的原因及其他的详细情况,还包括持有房屋的信息,然后提交到遗失契证的窗口办理。
2、备案查档
工作人员会将已备案的不动产证件的信息核实留档,在缴纳查档册费用之后,房管局会针对对应的费用开具临时收据,然后对申请的证件遗失问题进行内部查档审核。
3、登报声明
当申请核实过后,会出具相关证明,申请人需要带上证明及临时收据到对应的报社去登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声明,然后进行公告,这样才能宣布遗失的原件作废。
4、办理发证手续
登报处理后,申请人需要带上发布声明的报纸和开具的收据回到房管局,到对应业务的办理发证窗口办理新证事宜。
5、勘丈入册
证件遗失补办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申请后六个月去房屋测绘所申请房屋重新测量和绘图,测量完成后,并将测量结果提交到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数据的入册存档。
6、登记审查核准
汇总之前办理的所有资料,提交到房管局的审核部门进行初审,复审和*终的审批,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发证
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房管局正常的去审批并且同意了不动产证的遗失申请,那么我们就可以重新申领到补发的新的不动产,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了该怎么补办
不动产证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出具房产证、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等;
3、在报纸上发布权属证遗失声明三十天后,方可申请补发;
4、六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权证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发布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不动产权证丢失补办需要的材料:
1、补办的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
2、原售房单位(如开发商)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的公告声明;
5、登记机关会提供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由业主核对;
6、如委托别人办理,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了该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不动产证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出具房产证、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等; 3、在报纸上发布权属证遗失声明三十天后,方可申请补发; 4、六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权证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发布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在空间上占有固定位置,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