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旧房改造归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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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旧房改造一般是由当地的房产局负责的。
旧房是指建筑时间久,各方面指标已经达不到安全标准,无法正常居住的住房。而旧房改造,就是将这类无法居住的住房进行拆除,或者是直接进行施工。旧房若是规划到拆改的范围内,那么旧房的持有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标准,得到一笔补偿金。此外,旧房改造划分为三种方式:
1、当地政府进行的统一拆迁。从字面上的意思,就是人民政府或者委托单位进行负责,对拆迁区域内的旧房进行统一的拆除、补偿及安置。当然,在拆迁前,拆迁方会与被拆迁方进行沟通,选择最合适的一种补偿,拆迁方不可强制进行拆迁。
2、自行拆迁。就是拆迁人自己与被拆迁人沟通,并对被拆迁人办理安置手续,同时给予一定的补偿。不过,对于被拆迁人而言,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培训工作,且拿到了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够上岗。
3、委托拆迁。也就是拆迁人将其拆迁的安置、补偿工作交给其它单位负责。注意,被委托的单位,需要持有拆迁房屋的资格证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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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造属于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旧房改造属于房产局管理。旧房改造就是原有住宅设施年代已久或功能已无法满足新居住者的需求,而对原住宅的全方位或部分进行拆除或直接施工。老旧住宅在相关标准下被拆迁的,房屋家庭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旧房改建,需要哪些部门批准?
【法律分析】:房屋改建需要土地规划局或者房屋管理所同意。农村改建房子,申请人要带着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老房子产权证到村委会(居委会)填写建房审批表,村委会(居委会)审批同意后,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申报,乡镇建房办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发给建房(翻建)许可证,有了建房许可证后,就可以建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