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可以买卖吗
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买卖,视情况而定:
1、保障房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属于保障性租赁房,绝对不可以买卖的;
2、另外一种是属于保障性商品房,保障性商品房只要满足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则可以买卖。
保障性住房都包括,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经济适用房由国家政府出资扶持的、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的社会保障住房。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法律依据:《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城镇家庭、个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当向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 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得隐瞒、虚报或者伪造,并书面同意审核机关核实其申请信息。 审核机关核实申请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便利,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所出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保障性住房可以过户吗
不能。保障性住房里面包括政策性住房、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除了这三种,还加入了限价商品房,前面三种是 没有房产证 的,限价商品房有房产证。保障性住房就是为了没有房子的人来提供房子的,如果不住,比如廉租房是要政府回收的,其他的几种住房有年限要求,在年限要求内不可以进行买卖,可以出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安排保障性住房。具体轮候期限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当按月或季度及时发放,确保当年12月2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应当载明租金、租期以及使用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时,要明确界定政府与购买人的资产份额,并按照政府回购、适当兼顾保障对象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所得价款的分配比例。限价商品住房的上市交易收益调节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保障性住房可以买卖吗
保障房中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出售的,但须符合相应的条件。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1、满足买卖的条件
不管是想要够买一手保障房还是二手保障房,首先购买人员的身份需要达标,需要满足买卖的条件,因保障房是给予住房困难群众进行建造的福利性住房,申请保障房租赁或者是购买保障房也就需要满足申请人员的条件,购买保障房的人需要是低收入家庭或者是符合购买保障房指标的人员。
2、已符合规定的交易年限
对于想要将自家购买的保障房进行出售的人员来说,要想进行上市交易,就需要满足当地政府政策规定的上市交易时间年限,若是未满时间年限,是不能进行上市交易的,一般时间年限是2年或者是5年。
3、已缴纳土地出让金
对于已购买保障房的人员来说,想要将手中的保障房进行交易,除了要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得将政府持有的部分产权进行购买,可能还会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是需要进行缴纳的。
4、未侵犯政府的优先购买权
对于保障房而言,其所有权在当地政府手中,在保障房进行交易的时刻,政府有优先回购的权利,若是政府放弃回购保障房,就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但是政府的优先购买权不得侵犯,也不要私下进行保障房的买卖交易,不然后期可能会出现不能过户等等情况。
5、已领取房产证
保障房想要进行上市交易,需要房主持有房产证,不然一个产权不明确的房子,没有任何证明文件以及任何特殊情况的前提下,是不会有人进行购买的,也不建议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的,不然后期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保障性住房可以买卖吗
保障性住房可以买卖。部分可以取得完全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可以买卖,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部分可以取得完全产权的保障性住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住宅办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优先进行回购。
申请住保障性住房要哪些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城镇家庭、个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当向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得隐瞒、虚报或者伪造,并书面同意审核机关核实其申请信息。审核机关核实申请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便利,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所出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