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

没有房产证,也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但是前提是房屋属于合法建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可能是本地村民在集体划分的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这时候村民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项证书,也能作为申请拆迁补偿的证据。但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拆迁户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这种情况主要是指,虽然也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但是没有办理任何证件,更没有缴纳任何土地出让金费用的房屋。小产权房屋本身就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屋主不具有产权证,因此也不能申请任何的拆迁补偿。同时,如果购买的小产权房涉及违反土地利用规划,或者是在耕地上建筑的,还可能会相关部门实施强拆。屋主不仅不能得到任何的拆迁补偿,甚至还会落到钱房两空的地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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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

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否能获得拆迁赔偿,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1、若是农村中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农民的自建房一般是在划分给自家的宅基地上,只要所在的集体组织能够提供相应证明,证明宅基地与房屋所属,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同时,2008年是关键时间线,2008年之前的自建房,没有房产证也一般可以获得全额拆迁补偿。

2、违章建筑因不符合城市规划,不能获得政府审批。此时,此类无产权房屋不受保护,故在拆迁时当事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

3、因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而未取得房产证,此时房屋的产权人依然是卖家,买家无法获得拆迁补偿款。买家可以要求卖家在拆迁前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买家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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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赔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和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
施工执照但是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这里分为了四个情况,决定因素在于是否合法,第一种情况就是,虽然有施工执照,但是没有相应部门加盖印章的,这种情况就不能得到赔偿,第二种就是虽然有施工执照,但是批准的使用性质与实际用途不符,也就是说在农村宅基地上,本来是用作建房,但是却用来建厂,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得到赔偿的。第三种情况就是,虽然有施工执照,但是还没有开始建设的不能得到赔偿,最后一种就是有施工执照,建设也合法,但是尚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在确认之后,并且也能出示相关的证明之后,就可以获得相关的赔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十几年前在农村买了房屋但房主说没有房产证也没签协议,现在房屋拆迁,他又回来说有房产证要把房子还他

第一:房屋在法律上规定,法院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该房不属于你们。 第二:证明材料及证人,可以作为你买房的一种证据。只能证明你买了房,你们的事实合同关系成立。但由于你没有过户,现在面临房屋拆迁,你们是没有权利享受拆迁补偿的。但由于你们的合同关系成立,卖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损失。 第三:损失的计算:1、按当时购房款,算上银行利息;2、房屋增值,造成你没法买别的房子,从而导致你损失部分钱财;3、当时你们之间的约定的违约金。 总之,你们这次亏大了。就算他产权证丢失,也可以去房交所补办后,再跟你们过户的啊。最后给你点建议,在网上看看《物权法》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吧。也许对你

以前的老房子没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通常先办理土地证,然后办理房产证,这是正常的,必须先办理土地证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方法:

一、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

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已领取土地证的)。

3.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