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成两户吗?

法律分析:一个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成两个证书,但这种情况仅限于房地产开发商拿着大土地使用证划分成多个不同的土地使用证,如果是日常生活当中,家庭成员之间分割土地使用权的话,只能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不能将一个土地使用证分成两个。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一个土地证可以分成两个土地证吗

法律主观:

是的。 房产证 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和地产的管理,并且发放房地产权证书,因为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权利主体必须一致,即拥有了房产证就会有该房产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证。

法律客观: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 土地使用权 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一宗地能分办两个土地证吗

法律分析:一块宅基地不能分成两份,分别办两个土地证。只能办理一个。土地证是不能分割的。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一个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分开吗

一个国有 土地使用证 可以分开吗? 一个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分开。农村是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唯有 集体土地 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只有在城镇地区、国企地区才会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分割。城镇业主要带 身份证 原件和 房产证 原件亲自到国土局窗口签字,领业主个人 商品房 的国有土地权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如何办理 1、基本流程 (1)交整个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审,验证是否可以办理。如果该土地有 抵押 ,则不能办理。 (2)交房屋测绘报告; (3)交土地分割登记宗地面积统计表(包含全楼盘所有住房、车库、杂物房和商铺的建筑面积); (4)交该楼盘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复印件,要加盖开发商的公章; (5)签测绘委托书。 2、填写两份材料: (1)填写土地分割登记申请书。 (2)填写国有 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 提供如下材料: (1)整个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审后的复印件; (2)开发商 法人代表 的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 复印件、机构代码复印件、业主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开发商公章; (3)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如果是按揭房的,则要提供: ①银行证明和 公积金 证明; ②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③他项权证复印件(凡是按揭的都有)。 3、所有业主要带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原件亲自到国土局窗口签字,主要签土地分割登记申请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 转让合同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先让开发商盖章才带去)。 4、最后等待领业主个人商品房的国有土地权使用证。领到个人商品房的国有土地权使用证后,商品房才享有完全产权。 以上就是对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分割吗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如何办理的相关问题介绍,希望能帮到大家,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 房屋所有权 和国有 土地使用权 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 综述,一个国有土地证在合法情况下去国土局更改后可以分开,但是如果是为了蒙骗他人而分开的是不接受办理并且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业主在购 买房 屋时也要注意这个土地证的更改,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土地使用证可以分割多个土地证吗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证可以分割多个土地证,土地分割登记的申请人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商,或其他需要分割转让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