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开窗户属于违建吗

法律分析:如果这堵外墙属于公共墙,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公共墙属于公共部位,业主不得私自占用或损坏,该业主将公共墙敲了开窗开门,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公共权益,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如果这堵墙完全是附属于业主房屋的,这个只要没有危及整栋房屋安全,并无不当。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如果这堵墙完全是附属于业主房屋的,这个只要没有危及整栋房屋安全,并无不当。

自够商铺外墙属于公共部分吗?

你的这个话自购商铺外墙并不属于公共部分,这个应该也是属于物业要进行管辖的。

商品房外墙属于公共区域吗

法律分析:商品房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是个人所有的。对于商品房的外墙面,有的购房合同约定属于所有权人,有的约定归属于物业公司,有的未作约定。实践中,因广告、装修等事由常发生纠纷,理论界对商品房外墙面权利归属也有争议。

法律依据:《住宅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共有部位包括了内外墙体和户外墙面,而且,从对外墙使用管理上看,外墙仍属于共有部分。对外墙面使用权的行使及所得收益有法律规定。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第七条 “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分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管理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租赁商铺的外墙广告使用权到底属于谁?

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看,屋面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全体业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意味着,业主购买房屋的同时也得到了所买房屋所在小区的全部土地共有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这就说明,业主所买房屋所使用的土地使用证标明的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只要计入了公摊的范围,全体业主就对其享有共有权。由此可见,楼宇屋面的所有权是归全体业主所共有的。\x0d\x0a  因此从以上来看,商品房的屋面、外墙面的所有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x0d\x0a  所有权与使用权是不同的。\x0d\x0a  第一,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并非必然是同一主体,因为通过一定的契约,非所有权人也可获得使用权,比如房主可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因此,楼宇屋面的使用权经全体业主同意,可以让给开发商来使用。\x0d\x0a  第二,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那么,只要开发商与业主能够协商一致,开发商就完全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取得楼宇屋面的使用权了。\x0d\x0a  因此,开发商可以通过合同的约定,取得商品房的屋面、外墙面的使用权。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注意合同当中对商品房的屋面、外墙面的约定。

房屋外墙归属及维权问题,搭建广告相关法律法规

1、属本建筑物相关业主共同所有,对因共有物发生的义务,是由业主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享有权利的同时应当承担义务,即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负有相应的义务。引申到本文,房屋外立面的所有权人对该外立面有使用、改建的权利,同时也有修缮的义务。 《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里的共有应当理解为共同拥有所有权。 建筑物的外墙属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应该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