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19000可以贷款多少南充

南充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缴存时间对应的系数来计算: 1、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 2、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3、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缴存的,可按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时间系数。 计算公式:即不同贷款种类的最高贷款额度*时间系数=最高可贷上限 南充市公积金贷款区分单双边缴存,双边缴存最高贷款限额暂为48万元,单边缴存最高贷款限额暂为42万元。 从2017年7月13日起,南充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调整为三十年,但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计算方法在这

;住房公积金对于职工朋友来说是一个非常熟系的政策,因为其贷款利率低,放款速度快而深受很多人的喜爱,但就是这么好的一个政策却让许多人有一个疑惑,那就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钱?今天我们就来针对这个问题来做一个解答!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住房公积金因为情况不一样,所能贷款的金额也是不同,详细内容如下所示:
1.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的贷款购置家庭首套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户。
2.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户3.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只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80万元/户。
4.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5.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4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倍执行。
以上就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的一个详细解答,希望这次回答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公积金一般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

公积金贷款一般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一般最高可贷额度为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账户余额计算。第一个办法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账户余额的10倍,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不能超过两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10倍,不足2万的按照2万计算;
2、按最高限额。如果是已经断交公积金的个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能超过40万,如果使用夫妻两人的公积金贷款,不能超过60万元。如果还没有断交公积金,最高贷款为50万,夫妻双方贷款的最高不超过70万;
3、按还贷能力计算。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每月存缴金额*法定退休年龄总月数+公积金账户余额)。
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能贷多少,取决于借款人的还贷能力、综合资质,还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房屋评估价值,以及当地的市场情况等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