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公租房

准备好以下材料:本人与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主城区户籍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已婚人员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还需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填写表格,工作人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备案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公租房摇号,等待最终公布的摇号结果通知。具备公租房入住条件后,住保办会通知申请人根据摇号顺序进行选房,并签订合同以及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怎么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条件:
1、申请人在申请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要满足公租房申请规定的标准;
3、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来支付租金。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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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如何申请

公租房是国家保障性住房的一种,想要申请公租房,首先要达到公租房申请的基本条件,然后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那一般公租房如何申请?
1、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3、审核材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公告;
4、公示无异议,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公租房政策是什么1、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出租和出售两种方法,还实行了差距保障,租赁公租房五年以后,可以购买公租房。
2、公租房的价格是以综合价格为标准的,具体的价格是由当地物价部门、住房保障、财政等部门决定的,不定期进行公布。
3、购买公租房可以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如果你选择一次性付款,不需要付租金;如果选择分期付款,没有付款的面积根据规定交租金。
4、购房者、产权人、受委托人签订合同时,要知道具体付款价格、付款方式、维修责任,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全款付完后,可以向房子和土地权属部门进行登记。
5、购买的公租房不可以出租、转让、赠送给她人等交易,但可以继承和抵押。公租房购买之后抵押,不可以超出购买房屋原价的百分之七十。
6、如果购买人经过购买、赠送、继承等方式购买公租房,所在地有其它住房的,或者是因为其它原因转让、抵押处理时,政府会回购,回购价格是原销售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1、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到家庭申请材料2个月内,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完成家庭资格复核工作,并依下列情况做出处理决定,书面告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
2、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续租申请,产权单位收齐相关申请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3、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但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他处住房的,可申请继续承租住房,经市或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后,应按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
4、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他处有住房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交纳房屋租金。承租家庭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可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5、产权单位在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后,在1个月内完成与承租家庭续租,或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6、产权单位无法向承租家庭提供原住房续租的,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意,可在持有的房源中调配其他房屋给承租家庭。

公租房怎么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公租房申请条件有:
1、社保方面。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障或者医疗保险,两者有一项即可)累计缴费三年以上(在2018年6月1日后补缴的社会保险的时候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内)。
2、家庭收入限制标准。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3、居住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并且本市的家庭。
4、年龄方面。申请人公租房的人员必需年满18周岁,否则不得申请公租房。申请流程为:
1、申请家庭或申请人携带相关的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住建部提出申请;
2、资料齐全,工作人员会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齐全的,登记人员当场告知,补齐资料后受理资料并审核;
3、审核完成后,是否符合条件申请公租房;
4、符合条件后则进行轮候,在不同城市公租房申请流程有一些区别。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如何申请公租房?

一、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