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乐山住房公积金查询】乐山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支取办理程序
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的种类
一是住房公积金销户支取,销户支取指符合条件的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二是住房公积金使用支取,使用支取指符合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按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后,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存,在新确定的支取年度后继续支取,直到法定退休时间为止。
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支取程序
职工于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后发生的住房消费,填写《绵阳市职工购建修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经审批,可办理支取。若职工个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支取住房公积金,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大于(或等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时,可以支取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截止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今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要符合销户支取条件时方可支取。办理程序是: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支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2、按揭银行借款合同(复印件);
3、购房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4、全额购房款发票原件(复印件)。
(二)购二手房的支取
1、二手房买卖经纪合同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复印件);
3、提供支付购房款票据原件(复印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支取
1、提供土地、规划、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
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支取程序
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支取的职工。填写《乐山市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提供符合支取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办理。
(一)离休、退休的支取。
1、批准的离休、退休文件(复印件)。
2、批准的提前退休文件(复印件)。
(二)死亡支取
1、死亡情况证明;
2、有权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
3、被宣告死亡的材料。
(三)出境定居的支取
1、境外定居相关证明文件;
2、户口注销材料。
(四)调离本市辖区的支取
法律依据: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8.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性收入15%以上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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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每个职工在工作的时候,单位给购买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目的主要就是用于职工购买房子的时候,可以提取出来使用。那么,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提取时间要求是什么?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1、你可以先在网上进行预约,通过公积金网站或者微信预约,然后在网上下载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书。


2、要如实填写申请表,并且要送到原来的单位盖公章。


3、准备个人的身份证件,还有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房子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工资卡。


4、把所有的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之后给你答复,把公积金的余额转到你联名的银行卡中之后,你就可以提取出来了。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你之前已经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在进行第2次提取的时候,只需要提供公积金支取的记录单,还有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的材料就不需要提交了,就能够办理提取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


1、如果你是一次性提取,用于购买家庭住房,每年只可以提取一次。


2、如果你采用的是贷款或者分期付款的方式,每个季度可以提取一次。


3、如果你提取出来是用于租房子,那么房租超过工资收入规定的比例,每年的3月或者4月才可以提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自家的住房或者家里的房子需要大修、翻建、自建,这种情况之下就可以提取。


2、用来偿还房贷的本息。


3、如果租的房子已经超出了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也可以提取。


4、有些人离休、退休或者想要出国,也有些人丧失了劳动能力,与原来的单位终止了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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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一、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1、提取手续如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几次
1、住房公积金一年提取次数没有限制,最多不能超过日前3个月的公积金缴存上限。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1、职工持相应证件、申请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2、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职工的提取申请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职工的提取申请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1、职工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职工持上述证件、申请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职工的提取申请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
4、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职工的提取申请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用公积金买房需要注意哪些?
1、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很多人都认为公积金是可以用来当做购房首付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一般来说,公积金都是先使用后提取的.
2、也就是说,若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余额才可以。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3、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就算你的公积金账户里有50万,但只要你所购房屋的总结不足50万,一样不可以全额提取。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
4、如果你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中心的系统上就会有相应的记录,只要你的贷款还没有还清,你或者是你的配偶都无法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你已经结清了之前的贷款,那你就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并且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有的城市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当场提交完材料,按照程序办理完以后,是即时到账的。但是,大部分情况下,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的3到5个工作日左右,才能将公积金转到个人的账户中。当然了,每个地区的时间也有所不同。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主观:

你好关于 住房公积金 怎么提取出来的相关内容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 退休 (或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 的; (5)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所在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 结婚证 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 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 购房合同 (或预售契约)、 购房 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 广州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 契税 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征地补偿 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 拆迁 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 借款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 租赁合同 (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 退休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 死亡证明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 继承权 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在什么时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符合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职工可否委托单位代为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本人办理有困难的,经职工自愿委托,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可由单位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单位申请集体办理提取手续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一式两份,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上加具意见并盖章,一份退单位留存,一份开户银行留存。 (2)单位代办提取手续时,持由开户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并提供单位加具意见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明细表》一式四联、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提取 公积金 职工的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手续。 职工可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