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在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也可也简称红本因为外观如同红色的小本本,都是在房管所办理,需要登记备案,会有一个单独的房屋编码,相当于我们的身份证一样。

办理的手续一般是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办理需要10-15个工作日不等。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所需材料如下:

1、租赁合同,对所提交的各种证件、当地政府规定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其他文件。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

2、要提交委托人授权将房屋出租的证明,转租的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过原出租人书面同意、有效的凭证,对共有的房屋,要提交共有人的同意书,凡合格的,即通知当事人领取房屋租赁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6、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房本、租赁合同、房主身份证去派出所缴税,拿着税票、房本、租赁合同还有租赁双方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7、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已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8、警务工作站登记是不用交税的,租客如果是外籍人士,警务会要这些来中国的外国人的住所地址,及时追踪他们。交税是到税务局交的,按照规定是:房屋出租需要交月租金的百分之五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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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租赁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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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备案证明在哪里开

如果是房屋交易登记备案证明,应该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但如果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则应该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办理。
房屋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指定窗口等待叫号。
2、指定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指定窗口等待。
3、从指定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
4、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5、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我来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指定窗口等待叫号;
6、向指定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新房房管局备案要多久
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一般在三个月以内。备案时间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住户签订完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会把全部购房合同集中起来上交给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如果是网签合同,从签合同的那刻起就提交了备案,大概需要3-5天的时间就能办理好,如果是纸质合同,要看开发商提交备案的时间,一般开发商提交后的七天左右就能办理好。
2、如果住户的购房方式是按揭,把购房合同上交给房地产管理局备案之后,还要把住户全部的贷款资料上交给按揭银行,审核无误后再办理贷款手续,这过程大概需要30天左右。完成上述情况之后,签约中心会通知住户来拿购房合同。
3、另一种情况是你的贷款资料还处在审核的状态中,审核无问题的话,银行会通知开发商进行备案,备案之后住户就可以查询到了,而且较快在三十天之内就可以放款,如果三十天后还没有放款,你手上有首付款收据就不用过于担心,再等待一段时间。
房产备案有什么作用
1、房产只有经过备案才能知道其手续是否属于合法,在购房合同备案前,登记的相关部门都会对房产开发商所出售房屋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以及查阅,例如看看此开发商是否已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等等。而只有符合条件出售的房屋,才能顺利办理房产备案登记。
2、房产备案还可以避免房屋出现多重抵押的现象,因为如果预售的房屋已是抵押的状态,那么就不能办理房产备案登记。另外,房产备案还能防止一房多卖,如果此房屋以及出售并且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那么开发商就无法在将此房屋转卖他人,因为即使出售于他人,后面购房合同也不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房产备案还有利于办理产权变更的手续,因为如果预售合同没有办理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手续的话,那么就无法对房地产权进行变更。
房产备案后可以撤销吗
首先必须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管局只能凭你提交规定资料后撤销备案。房管局撤销备案不需要费用,否则属于乱收费。至于房管局撤销备案的流程,各地房管局的具体流程有差异,建议你去当地房管局咨询一下。关键问题还在开发商那里:需要他们给你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提供房管局撤销备案所需要的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要当事人要到该房屋,对应的本区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接下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哪些房屋出租的时候,是需要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手续的。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要当事人要到该房屋,对应的本区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接下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哪些房屋出租的时候,是需要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手续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属于公有的性质的房屋对外出租的时候,如果是按照规定,去执行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这样对外出租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手续的。如果是其它的公有性的房屋对外出租,没有按照相关的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对外出租给他人,而是自己与承租人双方一起协商房屋的租金,这个时候就要去相关部门,办理房租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手续,要按照不同的房屋性质,来做不同的处理方法。房屋可以分为住宅性房屋以及非住宅性房屋,这两种。
(一)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负责社区流动人口,以及负责对出租的房屋管理的服务站,与此同时还要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房屋的承租人,以及出租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都要按照实际情况去备案。
(二)属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辖区的房管部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的资料
(一)房屋的承租人以及房屋的出租人,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件,如果当事人是属于法人或者是属于其它的组织性质的,应该提供营业执照这一类证件。
(二)可以证明房屋是属于合法的一些证明文件。
(三)双方当事人一起,签订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如果房屋是委托比人进行管理,并且由他人代为对外出租的,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来证明该房屋对外出租的合法行。如果房屋并不是由房主一人所有,其它的房屋所有者,还要出具同意当事人对外出租的意见证明。同样,如果房屋是由出租人一方,进行对外转租的,转租人一方与原房屋的出租人之间,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中要对转租行为允许,只有原出租人允许了,出租人的这种对外转租行为,才是合法的。如果原租赁合同当中,没有对转租的事情进行约定,就要由出租人提供原出租人同意房屋转租的相关证明资料。
(五)如果是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发生了死亡的情况,属于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将房屋对外进行出租,需要提供房产集成的相关证明文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也可也简称“红本”因为外观如同红色的小本本,都是在房管所办理,需要登记备案,会有一个单独的房屋编码,相当于我们的身份证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