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土地70年产权到期后会发生什么

一、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二、土地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1、已购公房、央产房已购公房和央产房同属福利分房制度下的"产物"。取消福利分房后,已购公房和央产房也可上市进行交易,由于是成本价的房屋,因此买方在购买这类房屋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根据其房屋权属的特殊性,这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计算方法也分为几种不同版本。
(1)如果已购公房和央产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的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例如:某房屋1996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日期为2000年,因此该栋楼的整体土地使用年限也从2000年开始算起,即最终土地使用年限截止日期为2070年。2005年有其他业主将自己的房屋出售,那么购房者购买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70年-2005年=65年。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2)如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以及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准。(一般是从竣工日期算起)例如:某房屋1997年竣工,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发时间为2000年,而该房屋所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使用年限为"1997年至2067年",也就是说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从1997年开始算起,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67年为止。那么,如果这套房屋的业主于2004年出售该房产,其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67年-2004年=63年。
2、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性质较为特殊,整个开发的楼盘并不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基于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准。例如:某砖混结构的房屋2000年竣工,则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70年为止。房屋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2070年-购买的时间,比如,购买时间为2005年,则其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65年。
3、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比如,开发商拿地时间是2000年,则其土地使用年限是2000年至2070年。A于2005年购买了该开发商的房屋,则其剩余的年限为65年(2070年-2005年)。B在2010年购买了A的房屋,则B所购买的房屋,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60年(2070年-2010年)。准确来说我们在购买了房子之后,其实对房子就是拥有就是完全产权,所以其实对房子并不存在一个产权到期的问题。但一般城镇中的房子都是修建在国有土地上的,对于国有土地就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了。对应的,人们就普遍的认为其实房子还是有使用期限的。
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仍归产权所有人。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会怎么样?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年限40年。我们一般说的商品房,指的就是产权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解决方法:一、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当土地使用权届满后,小区的业主可以联名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自动续期,并按要求补交延期后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会按当时的1%-10%来征收。二、若是老旧房有类似拆迁的补偿如果房子过于老旧或者变成了危房,且国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筑物时,那么国家一般都会按相关的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对业主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会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综上所述,如果房屋产权到期了,交钱就可以续用。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们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70年房产权到期后会怎样

房屋产权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产权的划分与不同的土地性质息息相关。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很多朋友都会有所担心,等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该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来了解看看相关知识。 一、70年房产权到期后会怎样 根据《土地法》相关规定:该土地上的房屋,有约定的情况下,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简单来说,房子自从买下的那天起所有权就是自己的了,虽然土地属于国家的,但到期后国家还是允许续费的,只要根据当地的地价水平,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 二、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1、续费续期 当房屋产权到期后,在

住宅70年产权到期了会怎么样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土地使用产权年限为70年,房子所有权不存在到期问题。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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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产权70年到期后会发生什么

房屋产权是有期限的,比如说住宅产权只有70年,公寓产权只有40年,那么住宅产权70年到期后会发生什么?
住宅产权70年到期后不会什么,只需要自已继续续期,根据规定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房屋产权易产生哪些问题1、无产权:不要以为通过交易购买的房子就一定是有产权的,其实现在也存在很多没有产权的房子在房产市场上流通,比如说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房)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
2、产权交易受限:有的房子虽有有产权,但是房屋产权如果要交易的话,是有一些限制条件的。比如说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子,这些房子的房屋产权不一定完全在卖家手中;另外还有一些。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这些房子想要正常交易的话,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3、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比较多,但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应该就数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了吧,大家可别小看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这一项,根据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也就是说,购房者如果想要购买正在出租的房子,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