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公积金可以销户提取

符合以下条件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1、职工因离休、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
5、因工作变动,工作关系调出本市;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满五十周岁,女性满四十五周岁;
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一、提取注意事项
1、办理提取业务须提取人亲自到场签字确认。需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一般应由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2、职工在销户提取前应注意与原单位结清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应提供的资料
1、在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支取凭证(需分别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公积金卡(或对账簿)。
4、1离休职工须提供老干局颁发的离休证或离休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理;退休职工须提供劳动部门、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退休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市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复印件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出境定居的,凭出境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须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5因工作变动,工作关系调出本市的,提供工作调动手续;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满五十周岁,女性满四十五周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须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社会救助证及复印件;
8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复印件或被宣告死亡法律文件及复印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资格证件;若合法继承人为多人的,需同时到场签字确认;数额较大的应提供公证部门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及复印件。
5、户名为提取人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提取资金将直接支付到职工提供的银行卡或存折账户内,请职工注意查收;如有疑问,请与中心财务科联系查询,联系电话:3328297)。
6、他人代为办理另需提供:(1)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在“中心”领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代理提取);(3)结婚证或同一户口薄(职工与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薄登记的,其关系的认定,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4)配偶、子女或父母以外其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户名为职工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公积金注销账户提取要什么条件

企业公积金是可以注销的,但是需要在企业注销的时候,企业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只要企业还存在,那么公积金账户是不能注销的。但是企业员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注销个人账户。 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 劳动能力鉴定 及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提供户口证明和 解除劳动关系 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 法定退休年龄 :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住房公积金 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 个人住房公积金 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 终止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 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注销提取办理流程 销户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1、提交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资料与证明向单位提交申请,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 2、单位初审 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申请人有接收单位的,为其办理转移手续;申请人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申请人。 3、公积金中心审核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以及单位注销的相关件或证明交由公积金中心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出具审核并鉴章。 4、银行销户 单位持经公积金中心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怎么注销

我们一般在一个城市工作的话单位就会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离开这个城市的话就会要求把原来的住房公积金注销的,这个就要我们向原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的,不过如果里面余额的话还是要提取出来的,下面就由我给大家讲解一下有关公积金账户如何销户。

住房公积金的销户手续同样的是必须通过汇交单位来办理,并由汇交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同时加盖单位的公章,后面附有关支取的证明材料,后经住房资金管理核心系统审核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销户手续。
一、住房公积金销户的条件及材料
1.离、退休人员的:
离、退休证或者是离、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需盖单位印章。
2.职工被宣告死亡或者死亡的:
(1)被宣告死亡或死亡的死亡证明的法律文书;
(2)死亡职工户口注销的证明;
(3)受遗赠人或者继承人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3.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由县级以上的劳动部门出具;
(2)证明劳动关系与单位解除。
4.解除与所在单位劳动关系之后,未就业满五年的:
(1)失业证或者是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五年未就业证明由劳动就业核心或本人居住的社区居委会出具。
5.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户口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迁移户口的证明;
(2)证明劳动关系与单位解除。
6.非本市户籍职工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本人户口薄;
(2)证明劳动关系与单位解除。
7.本行政区域或到外地上学调离的职工,并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调动手续(包括调入与调出双方商调函、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外地市就职证明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或者是入学证明(学生证、入学通知书);
(2)证明劳动关系与单位解除。
8.出境定居的:
(1)证明户口注销或永远居住国外;
(2)证明劳动关系与单位解除。
二、提取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额度
账户内的全部的存储余额都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三、住房公积金销户办理流程和时限
1.住房公积金销户办理流程:
(1)个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填写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业务大厅管理部受理初审;
(3)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审批;
(4)支付住房公积金销户的办结。
2.住房公积金销户办理时间: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如遇特殊的情况办理时间可延长,但是最多延长7个工作日。
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职工提取的存储余额,应当予以核实后并且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提取证明,职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的证明信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明的是准予提取的支付手续是由受委托银行进行办理的。
上面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销户流程以及所需的手续问题的,总体来说还是可以的,注销要拿着公司的相关证明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材料的,一般销户的话是7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的,有余额的话是要提前支取的。

住房公积金注销提取有哪些条件和流程呢

住房公积金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注销提取,那么注销提取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如何办理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你不清楚,那就跟着我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住房公积金注销提取的条件和资料
1、离退休
(1)区(市)县级及以上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职工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失踪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公证的继承或受遗赠权公证文书及复印件
3、出境定居
(1)公安部门出具的原因为出境定居的户籍注销证明
(2)单位出具的关于职工出境定居的提取申请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区(市)县级及以上劳动或医疗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单位出具的关于职工丧失劳动能力并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取申请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纳入享受城镇最低收入保障金范围
(1)职工从民政局领取的低保证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4)单位出具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纳入低保的提取申请
(5)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住房公积金注销提取的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资料与证明向单位提交申请,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
2、单位初审
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申请人有接收单位的,为其办理转移手续;申请人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申请人。
3、公积金中心审核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以及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交由公积金中心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出具审核意见并鉴章。
4、银行销户
单位持经公积金中心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手续。银行按照中心要求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办理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