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2022新政策
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2、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房屋、住宅);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目前,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为1900元);4、单身人员年龄应满28周岁。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二: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郑州市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条被大多数新就业职工所忽略);3、月工资、家庭净资产低于相关标准(目前,对于新就业职工,这一标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即2280元;预计未来将逐步调整为8倍,即3040元);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三:来郑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即1900元;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以上三种人群在确定满足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后,就可按照郑州公租房申请流程进行申请了。
郑州公租房2022新政策
法律分析: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租房保障对象为本市市区 (含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市内五区)户籍和在郑稳定就业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郑州申请公租房条件要求:
(一)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取得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
2. 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 (含)。
4.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持有《郑州市居住证》。
2. 在郑州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三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
3. 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 (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4.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 (含)。
5.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当日办结 违者即退!郑州公租房政策新规详解
1月7日,郑州市保障性住房中心召开公租房政策调整新闻通气会,会议解读了此前郑州市出台的《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办【2020】55号),根据介绍,郑州公租房申请、审核提高至“当日申请、当日审核、当日办结”,实现“掌上办”和“零次跑”。
根据统计,今年起郑州公租房业务开始执行调整后的新政策,近期平均每天线上线下总申请量约有2400件,符合规定申请条件的均可实现“当天办”“掌上办”。
申请快捷,实现“当日办结”
会议上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新政,公租房申请由原来“多材料、多部门、多次跑”,申请人约需44天办结压缩至“当日申请、当日审核、当日办结”,并实现“掌上办”和“零次跑”。除通过“郑好办”APP网上申请外,申请对象可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申请审核采取“1+1+N”(1张身份证、1份承诺授权书、N个自证材料)的审核方式。对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进行比对的,通过大数据系统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实时网上比对。对于不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比对的,由申请对象承诺申报并出具查询授权声明,拍照上传或窗口提交相关信息,通过人工方式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实现当日办结。
郑州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公租房申请可“掌上办”“零次跑”“当日办结”的城市。
加大保障力度,实现“即入即保”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中心新闻发言人王书江介绍,新政策调整后,突出了保障性住房“兜底”、“补位”的公益功能,设立收入和资产上限,实物保障轮候期间实行货币化保障,在申请办结后第二个月进行货币化保障,做到“精准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加大人才保障力度,对新就业大学生及引进人才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
此外,对新取得保障资格家庭和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且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6倍(含)的家庭,轮候期间享受货币化补贴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大数据监管,实现“违者即退”
在公租房资格监管方面,郑州市保障性住房中心对接大数据中心,信息实现实时更新,实行实时审核,充分利用大数据对保障资格进行动态审核。对在报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即时予以清退,或按照市场租金限期清退。采取电脑自动配租方式供应房源,实现不见面分配,取消自由裁量权,更能保证分配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此外,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对保障资格进行动态审核,对在报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即时予以清退,或按照市场租金限期清退。
郑州怎么申请保障性住房
法律分析:(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申购表。(二)申请: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按相关规定受理申请。(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户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四)复核: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六)轮候: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七)配售通知:市房改办住建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八)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任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