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开发商应该提供哪些证件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证件有:

一、书面通知  

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二、质量检验合格单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目前在交楼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因此,业主在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 

为了防止开发商在建设期间将业主的房屋进行抵押,业主在验收房屋质量文件之前,首先要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是否有抵押记载,然后才开始验收有关的工程质量文件。

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俗称“两书一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  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不能签署房屋交接书,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 

五、面积测量报告

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 标明实际建筑面积是多少,分摊多少,什么地方是公用面积,或者由有权威部门(如规划国土局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否则至少无法计算实际的公摊面积,也就无法结算最终房款,无法开具正式发票。

扩展资料:

房地产五证两书是开发商合法销售商品房的重要凭证,买房一定要审查五证两书一表。

房地产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

二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五证两书

开发商交房需要提供哪些证书

大多数的人购买的房子都是期房,那么在交房时,需要准备的证书还是比较多,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才行。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开发商交房需要提供哪些证书。开发商交房需要提供哪些证书 1、书面通知:要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2、质量检验合格单:验房时,开发商应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以及房屋产权证。3、《住宅质量保证书》:这个证件很重要,证明了房屋是否质量过关,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交房要注意什么 1、检查墙面地面 交房时,首先要看墙面是否有有隆起或凹陷的地方,可以用木棍敲墙面看是否有空声。还需要检查地面,看地面是否平整,地面是否有凹凸不平的地方,要是质量不合格的话需要返工。 2、检查

交房需要什么手续

一、新房交房需要哪些手续
新房交房需要的手续:开发商通知交房,验明购房者身份;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购房者现场验房,检查下房屋是否存在各类问题;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结算费用,签订协议合同;领取房屋钥匙。
二、交房验房要带什么资料
收房的时候业主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收款收据,还有大修基金,有的还要提供契税缴纳。
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3.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5.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6.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
7.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
8.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
9.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0.民防部门出具的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12.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13.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14.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
15.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房屋的设计图纸和水电路图纸等,购房者可带走这些图纸的复印件)
三、开发商交房时间
开发商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交付,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协商决定交付时间。
四、新房房产证多久能拿到
对于购买新房的购房者,可能有这样的想法,以为只要等到开发商交房之后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新房房产证办理比较麻烦,而且一般由开发商提出申请,办证时间长。
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开发商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也不太一样,所以具体办证时间主要还是看购房合同上的约定时间。如果购房合同对于办理房产证有时间约定的话,一般合同约定90天到180天以内都属于正常范围,最高不得超过两年。如果购房合同里没有约定办房产证期限的话,那就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期房,从交房的使用之日那天算起,90天之间开发商一定要办理好房产证;如果是现房,从合同的订立之日起90日就需要办理好房产证了。
五、注意事项
1、文件必须齐全且真实
交房一定不能忽略的问题就是证件的问题,《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竣工图和《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等文件,缺一不可。如果发现证件不齐全,那就说明该房屋存在问题,这时千万不要轻易签下交接书,要让售房者说明原因,如果理由不够充分,购房者完全可以拒绝交房。
2、房屋质量必须过关
房屋交接的前提是该房屋已经达到了交付条件,因此交房时一定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不管是墙面还是地面,不管是电路还是水路,购房者都需要一一查验,尤其别忘了核查房屋面积。如果房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或者是房屋面积存在较大误差,购房者可以拒绝交房。
3、切勿提前交费
一些购房者也许遇见过还未入住便被物业追讨物业费的状况,甚至是被要求一下子交齐一年的物业费用,要记住,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就要提高警惕。物业费是可以一个月一交的,而且还没有入住是不需要支付物业费的,在完成交房手续之前切勿支付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第四条,《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什么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五证两书一表。
五证就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通常情况下两书就是,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表”就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购房者都有权向开发商索要。
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若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哪些东西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的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五证两书一表):

一、房地产的“五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

二、“两书”:

1.《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2.《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两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

三、“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注意: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拓展资料:

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