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房产证时还需要,本人签字吗

需要,房产证上的人都必须要到场签字。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

房产证办完后去办理不动产证需买卖双方莶字认可吗?

买卖双方在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房屋产权就归买家所有,所以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是不需要卖家签字确认的。

房产证只有一个名字,卖的时候需要对方签字吗?

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了。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妻子签字。如果是婚后财产就需要妻子签字了。按照民法典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卖房时也需要两个人签字吗?

  是的,必须需要两个人同时签字方可,因为这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出卖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包括夫妻共有、继承共有等)擅自签订买卖合同转让给他人,出卖人或其他房屋共有人以转让时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为由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如何处理?

  1、如果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其他房屋共有人利益的情形,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

  2、出卖人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法定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对转让行为予以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3、出卖人擅自转让法定共有房屋,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对转让房屋享有代理权,或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构成表见代理,出卖人或其他房屋共有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其他共有人是否有过错不影响表见代理的构成。

  4、出卖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他人,买受人依据我国《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信赖作为权利外观的不动产登记,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其他共有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卖房时需要房主到场签字吗?房主不能到场怎么办?

相信说到买房和和卖房,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了。对于一些房主来说,可能因为自己长期在别的地方或者因为资金紧缺需要用钱,就会选择去售卖自己的房子。对于买房的购买人来说,如果看中了什么房子,就会选择购买。但是在卖家和买家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的情况。比如卖家因为自己不在本地没有办法到场,或者某个环节没有办法出现处理,导致不能签字,这个时候也不用慌,就算不能现场签字也是有处理的办法,让房主成功地把房子售卖出去的。

如果房主在卖房的时候,自己是身在国内,而且又因为自身原因没有办法到达现场进行签字的话,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让第三方市场为自己到现场签字,但是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流程。卖方在确保了自己真的有原因不能到达现场的时候,需要到自己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屋委托公证,委托别人帮助自己售卖房屋并且进行一系列的流程处理。一般来说,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和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方的身份证。

如果售卖房屋的房主身在国外,那么办理的流程和在国内会稍微有一点不同。那就是办理房租委托证书的时候,需要去的地方是当地的中国大使馆,因为在国外,是没有相关公证处的,而且和中国也不一样,没有办法进行统一办理。至于相关的证件,会比较复杂一点,一般包括卖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原件复印件、申请人的绿卡、委托书还有结婚证等。相比于在国内进行委托,会比较麻烦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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