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土地使用证书罪的新处罚规定有哪些

我国没有伪造土地使用证件罪,伪造土地使用证件实际上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其处罚规定是: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虚假材料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处罚标准

土地建筑开发和利用没有土地使用证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对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缴纳相应税费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否则属于违章建筑有关部门可以责令拆除并整改处罚。

一、土地建筑没有土地使用证违法不?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法定的土地使用权属身份证,没持有此证,开发企业不能开发,建筑企业不能去建设,开发企业更不能上市去经营出售和出租。
非法使用土地建房的应拆除,正建的停止施工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自行拆除,接受惩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国家公务员情节严重的处三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依此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而占地,属于非法占用土地,没有使用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二、土地使用证的法律用途是什么?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综上所述,办理土地使用证,确定土地权属,可以预防很多土地纠纷的出现,如果开发商未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擅自进行非法建筑开发并利用土地从事经营活动,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责令整改并将违章建筑拆除,拒不履行还可以由法院判决进行强制拆除措施。

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有土地违建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国有土地违建处理方式有以下六种: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5、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