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的申报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方式: 1、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 2、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一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生活; 2、已婚家

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及申购流程

不同城市对经济适用房的申购限定条件规定不同。2016年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变得更加严格,购房者购买经济适用房压力会变大。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政策将原来的“人均建筑面积小于16㎡”改为“没有住房”。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其他改变吗?若是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资格的购房者,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

1、取得南宁市城区范围内居民户籍三年以上且在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实际居住生活;

2、属于两人以上家庭户或者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

3、在南宁市城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哪些情况不能申购南宁经济适用房?

1、已经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购房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或保障房等;

2、拥有非住宅用房的购房者,例如拥有商铺、车位、办公用房等的购房者;

3、已申请廉租房、公租房且正在受理审核或者轮候期,尚未办理放弃廉租房、公租房申请手续的购房者;

4、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但没有承诺自愿退出的购房者;

5、在南宁城区内转让房屋未满3年的购房者;

6、在限制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失信惩戒期限内的购房者。

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购流程: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填写《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和《共同申请人审查表》后,到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工作单位/居委会、户口所在地的房改部门、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首府南宁房改办签署意见和盖章;

3、提交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人员查验完成后,若符合情况,出具受理回执单;

4、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将申请人姓名资料在申请人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若公示合格给予初审意见。

5、资料、初审意见送至南宁市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6、每月20日将申请人相关资料及审核意见放于相关媒体和房改办办公楼一楼公示。若公示10天后无异议,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并等候通知参加选房;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7、选房后,申请人需要携带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原件迁往南宁市望园路5号房改办6楼售房科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需要注意的是,最新政策规定,南宁市原来实行的“两审两公示”制度,改为“三审两公示”制度,除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增加了住房部门、民政部门对申购条件进行审核的环节。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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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想在南宁买经济适用房,请问需要怎么做 ?

首先要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男28岁、女25岁以上的中低收入无房单身人员(含按南宁市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南宁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并在南宁市按时足额缴交一年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户; (三)、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而被拆迁住房的无房家庭户。 特别注明: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妇双方)年工资收入低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倍且高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一半的家庭户。 办理流程: 1、申购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南

2010年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流程谁知道?

问我就对啦,因为我也想要申请,所以注意看了下,虽然说我不符合条件……但还是造福一下全人类吧……悲…… 2010年南宁市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具体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3、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 4、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一个三口之家来算,全年收入在3.6万元以内) 申请流程太长了,还有好多麻烦的步骤,想知道的可以到http://www.gxcity.com/201001/3895.html(这是条件的) h

南宁经适房如何申请?你符合申请条件吗?

在南宁住房均价已已经达到7000元/㎡以上,而经适房房价3字头起。经适房房价这么低,快来看看你能不能买呢?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比较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外地户口可以申请南宁经济适用房吗?

外来务工人员将不再有在南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只有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人员才可申购经济适用房。

南宁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区间是多少?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套型建筑面积80平方米。

南宁市在售经济适用房项目有哪些?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经济适用房有以下项目:昌泰清华园、鑫利华花城、鑫利华家园、安吉华都、康岭花城、中房•碧翠园、富宁新兴苑、滨江幸福小区、和园小区、昊壮•上乐湾等。

申请南宁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一)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三)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13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17元,则意味着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9853.6元以内才可以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房价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南宁经济适用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申请人需向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的资料(证件类的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类的请提供原件一份,表格类的请填写一式一份):

1、申请书(内容:工作情况、婚姻状况、住房困难情况);

2、《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共同申请人审查表》;

3、申请人、配偶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4、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有效的现居住情况证明(由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证实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有南宁市户口的申购人员户口所在地住址与实际住址不同的,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住址和实际住址住房的产权证明材料);

5、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6、无房单身人员要提供未婚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7、配偶已故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8、异地调动的职工必须提供原工作城市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转业军人必须提供原部队出具的住房证明。

南宁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流程:

1、请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人填写《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和《共同申请人审查表》后,请到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人)工作单位(居委会)、户口所在地的房改部门、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首府南宁房改办签署意见和盖章

3、申请人将需要提供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人员负责查验证件、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单

4、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将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的姓名资料在申请人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然后对经公示合格的材料提出初审意见

5、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将提出初审意见的资料送南宁市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6、发展中心将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料每月20日在相关媒体和房改办办公楼一楼公示,公示10天后无异议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并等候通知参加选房;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7、选好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原件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房改办办公楼6楼售房科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取得准购资格的申请家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开选房:

1、公布房源信息。每次开盘前,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根据可供房源数量将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定期在《南宁日报》和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公场所公布,公布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可供房源数量、价格、申请家庭报名时间、地点等。

2、确定参加选房申请家庭名单。申请家庭按照公布的报名时间和地点申请报名,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报名申请家庭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的顺序编号,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选房申请家庭名单,并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

3、选房。申请家庭凭《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和《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房,选定住房后,应及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署《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

南宁经济适用房能出租、出售吗?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2、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内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的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其它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回购价格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来源:南宁市住房保障局)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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