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了第二套还可以吗

看具体的情况。
对于首套房办的是公积金贷款的客户,若其已经将公积金贷款还清了,那可以在购买二套房的时候继续办理公积金贷款(当然,还得满足近六个月有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未曾出现过断缴现象,当前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前提)。
但若客户还未将公积金贷款还清,购买二套房时就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等还清后再办理。不过办不了公积金贷款,客户还可以去申请个人住房性商业贷款(不过商贷是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所以利率不如公积金贷款优惠)。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但说到公积金一般都会想到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1、购房前先了解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手续多,并且贷款审批时间长,因此并不是很受开发商欢迎。所以在申请之前就要先咨询好楼盘是否支持公积金贷款,如果不支持那就需要考虑商业贷款或者其他支付方式了。
2、用足公积金贷款额度。
只要符合了贷款条件,就应该尽可能用足公积金贷款额度。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申请到的公积金贷款越多,需要申请的商业贷款就越少,支付的利息相对也就少一些。
3、用足公积金使用年限。
如果夫妻两人的年龄相差不多,可以由男方做贷款人,这样申请到的贷款时间更长;如果夫妻年龄相差较大,可以让年龄较小的一方做贷款人,可申请到期限更长的公积金贷款。
4、确定合理的还款额度。
5、申请贷款之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帐户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需要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多久,可以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五年后,可以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具体规定如下:
1、 如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若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认定为二次贷款,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五年,方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2、 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3、 二次贷款购买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购买二手房的,二次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处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建设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首套房款还清,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吗

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二套来计算。
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最低两成的政策。大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询问当地的管理中心,最低首付是多少,从而减少购房带来资金紧张的问题。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公积金已经贷款买了一套房买第二套房可以公积金吗

法律主观:

若第1套房是用 商业贷款 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 公积金贷款 ,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 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对于有些地方来说已经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较低两成的政策。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 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了 第二套还可以吗?

法律分析: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了如果在已还清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则不可以办理。按照国家规定,不管首套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再次申请商贷买二套房的,就是没法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