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防车位没有产权只有合同有效吗

一、车位只有买卖合同没有产权证合法吗
车位只有买卖合同没有产权证合法。
车位所谓的产权,其实就是使用权。如果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的,则二者没有区别。
如果购买的车位使用权有期限限制的,那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因为拥有产权的车位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在我国,土地所有权要么是国家所有,要么是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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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对车位占用的国有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无所谓的所有权。所谓的产权与使用权,本质上并无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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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的区别,最大的可能是使用期限的不同,所谓的拥有产权的车位,意味着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如果购买的车位使用权,合同明确约定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则二者在法律上效力相等。如果有期限限制的,则将来到期后,还要重新购买。

、车位变更合同中的车位产权问题

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
停车位
的建筑面积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宗地上的建筑面积。因此,该种停车位可拥有独立的产权,此类地下停车位可单独核发
房屋所有权
证,也可以与购买的
商品房
合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此种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通过买卖而拥有产权的业主虽然无须缴纳车位使用费,但仍应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或车辆看管费。业主在签订
买卖合同
的同时也要注意车位的产权年限。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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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地下车位时要留意合同细则中是否明确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规则,同时要明确车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护的产权。占用人防工程的车位不同于普通车位,它的特殊性在于车位拥有者要在战争发生的时候无条件把车位交给有关的防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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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了租赁关系的车位
根据《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
租赁合同
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如果超过
20
年,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的时候,凡是租赁年限超过
20
年且不向业主声明超出年限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都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虽然目前现行的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多次因车位引发的案件审判结果表明,凡是购买的车位不属于人防工程,只要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
公摊面积
,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法律的保护,当签订使用权租赁合同时,切记最高租赁年限为
20


三、小区车位车库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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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车位
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位,取得车位产权,可以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这种产权车位归开发商或建筑物的建设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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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车位
公摊车位是纳入公摊面积建设的车位,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它场地停放车辆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种车位不能出售,买方也无法拿到产权证,归所有业主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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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位需求情况下,开发商只拥有使用权,不能出售,使用期限为
20
年,到期后可以继续租赁,开发商可以约定收取一定的租费。
车位只有买卖合同没有产权证合法吗?车位只有买卖合同没有产权证合法。车位所谓的产权,其实就是使用权。拥有产权的车位,意味着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如果购买的车位使用权,合同明确约定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则二者在法律上效力相等。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到咨询律师。

单位出证明没产权证的车位有效吗

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没有产权证的车位是否有效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没有产权证,但是单位出具了有效的凭证,那么这个车位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没有产权证,而且单位也没有出具有效的凭证,那么这个车位就是无效的。

无产权证车位买卖是否有效

无产权证车位买卖无效。车位产权证是对该车位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证的车位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买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车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无产权的地下车位转让,转让合同(协议)能在公证处公证么?

所有权转让合同不能公证,使用权转让合同可以公证。因为无产权的地下车位,若所有权转让是一种所有权的无权转让,所签订的所有权转让合同自然无效。但是若使用权转让是有效的,所签订的使用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法律分析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的范围是包括合同的,而转让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按照这样推理来说,转让合同是可以去公证的。但是,公证的目的是什么?公证的目的是一般是为了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或者为了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地下车位是无产权的,也就是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只能进行使用权的转让,不能进行所有权的转让。所以,所有权转让合同无效,但是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所以,若是双方对此无产权的地下车位签订了使用权转让合同,则可以进行公证处公证,公证该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但若是签订了关于该地下车位的所有权转让合同,因为该车位是无产权车位,因此,该合同签订无效,所以公证处不能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二)提存;(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公证程序规则》 第二十三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指派承办公证员,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该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

车位没有产权证可以买吗

法律分析:车位没有产权证不可以买。因为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交易不受物权法的保护,虽然能够拿到一纸合同,但是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车位没有产权证,车位是不允许出售的,建议业主可以租用车位。车位车库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车位产权证,那么,这个车位不允许出售。如果开发商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卖给业主,那么,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权属证书。而且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其实只是购买了租赁权,使用年限不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主要是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车位有预售许可证的,购车位业主跟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后,则是可以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