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商品房卖给两个人,怎么办

同一商品房卖给两个人,首先得看这个商品房过户给了哪个卖家,我国商品房买卖采取过户登记制,过户登记的买家享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对于另外一个没有获得所有权的买家可以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现实中一房二卖的情况很多 ,一房二卖卖房者签订了两份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却不能如期交房,这种行为属于是根本违约了,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以登记过户为标准主张所有权,因此,由于买受人可以主张出卖人无法实际履行义务构成了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违约责任。另外,如果卖家是开发商的话,开发商买卖的房屋属于商品房买卖的,一房二卖的性质很恶劣,为了遏制住这种恶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无法取得物权的买受人还可以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主张出卖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一房二卖应当如何去处理

一、什么是一房二卖?
1、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2、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方面考虑到购房者可能会违约的情况怕房子卖不出去,另一方面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另一购房者,这些都是开发商选择一房二卖的原因。

二、一房二卖的一般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最为普遍。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购房者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购房者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一个购房者因为已经取得了产权,对房屋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前一个购房者产生的是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但是对房屋来说前一个购房者没有取得产权,所以应负返还房屋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已经归他人所有,开发商对前一个购房者实际履行已不能,在该种情形下,前一个购房者不能强制履行购房合同。此时,合同上的债务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出卖人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对债权得不到满足的买受人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关于损害赔偿的数额多少,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应以填补债权人所受损害及所失利益为限。实务中,开发商往往在房地产升值时,见利背信而与出价高的购房者成交,对该房屋的涨价部分,属于前一个购房者的可期待利益,应视为所失利益,列人赔偿范围之内。这样才能更彻底地履行公平和诚信原则。
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一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买卖合同。
在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也很普遍。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开发商已非房屋所有权人。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换言之,《民法典》不承认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的效力。违反《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无权处分并最终导致合同无效的,由开发商向后一个购房者承担信赖利益的赔偿。
3.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一房二卖中,签订了两次购房合同但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开发商享有,而两个购房人都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两个购房者是平等的法律地位,那么法院就会考虑当事人双方未登记的原因、双方或一方的过错情况、买受人长期占有房屋的事实、买卖关系的特征、返还房屋是否可能等因素决定是否确认原关系无效。也就是说,如果两个买卖合同都没有办理过户,法院会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合理的处理。
由此可见,如果购房者遇到“一房二卖”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各种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额。

开发商一房两卖是否能先要求过户?

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况下,先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买受人享有优先过户权。如果两位买家都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合同备案方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如果都没有办理过产权登记,也没有办理过合同备案的,则按照谁先占有谁就取得的原则来处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一房二卖房子的归属问题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第一、已经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予支持。

第二、两个买受人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支持已经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人的请求。

第三、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已经先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的房屋权属要求应得到支持。

第四、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得到支持。

第五、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均未发生,则签约在先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一房两卖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房产已经过户的话,则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人获得房子的所有权。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人可以追究卖房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均为办理过户的话,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