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店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一、明确条款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

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三、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四、调查商铺的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如果承租人无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五、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德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六、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七、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八、水、电、电话线等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九、诉讼时效

关于租金延付或拒付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例如,原告应在约定的每次支付租金的截止日期届满后一年内向被告主张权利。如第一次交纳时间为2008年10月20日前10日内,原告则应在2009年10月20日前向被告索要2008年8月11日-10月10日两个月的租金,依次类推。但原告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并没有向被告催要过2008年8月10日-2009年7月10日前的租金,应视为放弃索要该期间租金权利。

另据《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方逾期不交房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求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原告在起诉前长达1年多的时间内,从未行使过上述权利,即使被告因种种原因未及时交纳房租。

十、

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拓展资料:

一、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二、签定合同之后的疑虑

1、租赁登记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2、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鉴于商铺租赁合同牵涉问题较多,涉及合同金额较大,建议对此类合同应谨慎签订,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士把关,以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引起诉讼,更是得不偿失。

3、买卖与租赁

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除此之外,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租商铺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租商铺合同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租、“转让”和独立的租赁合同的问题
当一户商家承租一个商铺经营一段时间后,因为经营情况不好,往往考虑将承租的商铺“转让”或转租。承租一个商铺时一定要搞清楚商铺的真正产权人是谁,如果现在经营者不是产权人,那么就涉及转租或转让的问题。在商铺租赁中,转租和转让的现象十分普遍,我们曾经碰见过连环近十手的情况,令人叹为观止。
在保持转租房方与房东的租赁关系的同时,衍生出转租房与转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的做法,属于商铺转租;原承租方退出租赁合同,由新承租方取代原承租方法律地位的做法,属于商铺(租赁合同)转让;原租赁合同解除,新承租人与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对于租赁合同涉及到的问题进行全新的协商,属于独立的租赁合同。
在采用转租的方式时,一定要确认转租方是否有转租权,要确保本租赁合同期限没有超过前手合同的租赁期限,要审查要审查所有的前手租赁合同的效力。因为转租合同的效力有赖于前手合同的效力和前手的转租权。实务中,即使所有前手合同均约定有转租权,最好还是要求房东进行书面确认。因为商铺租金通常保持上扬,房东否认转租,借此要求提高房租的现象屡见不鲜。而且,对于前手合同的效力问题,没有经过诉讼确认或公证确认,审查也只能做到初步认定。
在采用租赁合同转让的方式时,最好最简易的办法是在原租赁合同后面进行说明和补充,这样才能保持前后合同内容的一致。但是,对于前手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和尚未履行的义务一定要注意衔接,特别是押金问题和尚未支付的租金问题。
在采用独立租赁合同的方式时,主要是要确认原租赁合同已经有效解除,并注意不要让原租赁合同遗留的纠纷影响到自己的租赁合同。
不管采用上述哪种方式承租商铺,商业习惯上都有“转让费”的问题。即上家承租商铺时,为了装修等原因,都投入了一定费用,上家在退出经营交付下家使用时,要求下家作出一定金额的补偿。即使装修费用没有多少或者根本没有装修(有些上家纯粹是在进行租赁投资),在商铺抢手的市场情况下,下家也无法拒绝上家的这种要求。转让费只要是协商一致的,并无违法或胁迫的说法。
二、营业执照的问题
经营者要合法经营,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法律规定,经营者需要有经营场所的,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和租赁合同。一般而言,工商局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如果前一经营者在该商铺的营业执照未注销或变更为其他注册地址,新的承租人则无法利用该商铺办理出新的营业执照(有别于商场、市场等综合性场所的营业执照和具体摊位的营业执照之间的关系)。
但是,也有很多经营者不办理营业执照,而借用前手的营业执照。这种操作实际上并不构成合作经营、承包经营,实际上是非法借用执照和商铺转租或租赁合同转让。这一方面并不完全合法,一方面也容易受制于前手。另外,有些产权人擅自分割商铺,分别出租人多个商家。这也会导致商家之间办理营业执照面临障碍。
三、装修的问题
每个商家接手商铺后,通常要进行一番装修再开业;有的加盟、代理、连锁商家还要讲求装修风格统一性。但是,具体承租的商铺不一定能满足这一要求,因为商铺的装修不能破坏主体结构。同时,租赁合同期满后,装修做如何处理,也应当在租赁合同中作明确的约定。否则很容易发生承租人要求补偿和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的冲突。
四、电容
有些商铺的经营者对电容有特别要求,需要扩容。但是扩容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相关部门又会根据规划严格限制电容。
五、招商问题
有些新开设商场或市场,为了吸引商家,在对外宣传中往往明示或暗示不久的将来该地区将建成拥有完善的配套、良好的人气的商圈,并给商家种种口头承诺。但是,事实往往让承租的商家不能如愿,甚至血本无归。
六、配合义务问题
承租了商铺之后,上家很多事情需要房东的配合,比如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房东提供房产证,装修也需要房东提供相关材料,扩容更是。但是,如果合同对这些问题没有约定,房东往往以没有义务为由拒绝配合或者以其他种种理由拖延配合。
七、合同目的问题
我们知道,在我们繁杂的行政管理体系中,环卫、工商、消防、规划等五花八门的管理部门都会商家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限制。商家利用承租的商铺进行经营的目的往往因为这些部门的干预而不能实现。比如,在住宅楼底层的沿街商铺经营餐饮活动受到环卫部门的限制。这些限制并不是商家能够完全了解和预测的。
但是,如果在合同中约定租赁商铺的目的,当商家活动受到相关管理部门限制时,便可以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解除租赁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拆迁问题
商家承租商铺往往希望能够长期稳定经营,如果生意尚可,更是会增加投入。但是,万一碰上拆迁的情况,那么商家的愿望就落空了。如果已经划入拆迁红线范围的,更是连营业执照都无法申请。考虑到房东,特别是转租人、转让人很有可能隐瞒这些重要情况。所以,预测未来动迁的趋势和查阅城市规划红线图便十分重要,在合同中对将来可能的动迁问题作一个约定也很有必要。
九、 明确要租赁的商铺或者物业的地址面积、范围以及租赁用途
1、比如本店铺位于成都市某个区某条街多少号一定要明确,具体的面积大小也要明确,还要强调范围,并要落在图上。一定要在房屋结构图上画出您的范围并列在合同上,因为如果没有明确的范围,可能今后某个通道或者某个墙都会起争议。
2、 写出做什么用途,比如做餐饮、家居。先要确定您要做什么然后再签合同。比如您要开餐饮或者美容院就一定要先限定,在合同上写明。要做什么一定要表达出来,以防一旦有冲突的时候业主或者出租方拿这个和您找麻烦,这也是双方一起定的,一切都是为了避免可能的冲突。一定要限定明确的表达用途,如果将来您要做别的业态,完全可以跟出租方去商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请问在超市里面租一个摊位卖食品,跟超市签合同前应该注意哪些呢?

在超市里面租一个摊位卖食品,跟超市签合同前应该注意如下几点:

1、明确租赁期限(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和续租条款。

2、明确租金额度和上涨租金/降低租金的条款。

3、具体的可经营的产品范围和不可经营范围。

4、明确的经营时间(每天营业和歇业的时间)。

5、单方终止合同的前提条件和单方终止合同需承担的责任义务。

6、违约方明确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7、合同的有效期(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

8、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9、是否可以转租或者转让,具体约定条款。

10、双方是否具备有签署合同的权利。

11、合同无效的前提和解除合同的具体约定。

扩展资料:

合同样本摊位租赁合同引(样本):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合同双方为:_________(以下称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间,房号为_________,电话号码为_________,租期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币)。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 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 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超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摊位

签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法律分析: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资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应当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市场登记证》,只有领了《市场登记证》方可对外招商宣传及出租,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

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6、还要注意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市场摊位租赁合同怎么写



市场摊位租赁合同范本,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1、市场摊位租赁合同首先可以写甲方与乙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等。2、其次可以写有关市场摊位的事项,比如:位置、期限、双方的责任、费用的结算方式等。3、最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


市场摊位租赁合同范本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摊位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摊位符合国家对租赁摊位的有关规定。
二、摊位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摊位位于。
2、该摊位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摊位时的验收依据。
三、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收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四、租赁期限、用途
1、该摊位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摊位仅作为商业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摊位,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摊位租赁首年租金为(大写圆整),租赁期从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础上递增200元。
2、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想甲方缴纳保证金为元(大写圆整)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个月一交(先交租金后使用)
六、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确定月
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租赁合同确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摊位。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方、双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摊位,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不包含办理租赁登记及缴纳相应税费的费用,若需办理,由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2、在有效合同期内不得转让,如中途不租,把摊位还给甲方(房主),押金不予归还。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乙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摊位租赁合同范本2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菜市场摊位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摊位基本情况: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设施为电表、开关、插座、砖混瓷砖贴面柜台。经营项目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签订5日内交付摊位。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租金为每年交付(大写)叁仟元整,(¥)。交付时间及方式为租期开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时缴纳水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共计元/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市场开办者的规定,制订有关市场物业、治安、消防、计量、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制度,承担相关义务,并监督乙方遵守有关规定。
2.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出现的消费纠纷及时调解,调解不成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3.协助、督促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甲方因市场改造提升对摊位进行调整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乙方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15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结余租金及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亮证亮照经营。
2.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乙方必须将经营过程中长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点。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私自扩建摊位。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摊位,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应在30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结余租金及保证金。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
8.乙方经营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县城农贸市场价格。
9.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调,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先行赔付保证金:
1.合同签订5日之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先行赔付保证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证金:
(1)乙方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乙方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因乙方过错,甲方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的,乙方应于5日内补足保证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摊位租金总额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场地、用水、用电、用暖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不得收取租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损害场地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实际损失,乙方乱扔垃圾甲方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罚20-100罚款。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租金总额3%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5.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10日内仍未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日内提供证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解除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证照的;
(2)违反市场管理制度情节严重且不服从管理的;
(3)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水、电、暖等费用的;
(4)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的;
第九条续租:租赁期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租赁期限内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共页,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摊位租赁合同范本3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菜市场摊位____________个,门店_________间,编号: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租赁保证金:乙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交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给甲方。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甲方应于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项或其它违约行为,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抵。
第五条其他约定:
(一)甲方应依法建立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环境卫生等制度,并组织实施。乙方应自觉遵守、诚实守信、文明经营。
(二)为确保商品食用安全、健康,乙方在进货时应当检验商品质量,并向供货方索取原始发票、单证,建立进货台帐。商品包装使用环保塑料袋,执行“限塑”相关规定。
(三)乙方在市场内使用的水、电、照明由甲方提供,发生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摊店内经营,不超摊扩摊、占道堆物或跨门营业。
(五)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摊店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妥手续。
(六)乙方在市场内的经营器具及财物应自行妥善保管,发生损坏甲方不予赔偿。
(七)甲方应对市场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乙方应妥善使用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如无故解除合同收回摊店,应退还从解除合同之日起已预收的租金及全额保证金,并按退还租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摊店,甲方同意的则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乘余租期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乙方如不按期交纳租金及水电费,应每天按欠款总额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摊店,乙方已付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乙方如超摊营业、占道堆物或乱丢垃圾,商品包装不使用环保袋,甲方可按次收取违约金20元。
(四)乙方擅自转租、转让摊店或改变经营范围,违反市场建立的制度,经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店,已收租金不予退还。
(五)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收回摊店,已收租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或电网停电,自来水水网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继续营业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市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依法向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期满,乙方需要继续租赁摊店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按照新的规定,办理续租手续,签订新的摊店租赁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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