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房

廉租房申请条件是:1、家庭收入低且租房困难的;2、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抚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的;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米的;4、经查证确定没有其他住宅的。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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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

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6平方米;
  3、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廉租房申请条件:
1、民政救济对象。
2、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
3、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岛内城镇常住户口,户口入厦时间必须满5年以上。上山下乡返城知青、军队复员转业人员,以及原籍厦门的刑满释放人员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4、两人及以上户申请人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单人户申请人男30周岁以上,女28周岁以上。
注:廉租房申请条件根据不同城市在政策上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在申请廉租房时,请参考当地政府出台的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廉租房需具备的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第一,申请人必须年满40周岁;
第二,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低于7平方米;
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非农业常住户口;
第四,申请人至少连续吃低保6个月以上;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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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房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x0d\x0a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x0d\x0a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x0d\x0a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x0d\x0a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x0d\x0a 4

如何申请廉租房,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在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并且具有支付租金的能力,而且符合政府规定的因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申请廉租房要求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的常住人口,而且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不能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的情形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三、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1)曾获得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4)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哪些人可以申请廉租房

为加大对困难弱势等群众的住房保障,近年来,我国建立了完善的廉租房保障制度,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廉租房,关于申请廉租房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我整理了关于申请廉租房条件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廉租房
(一)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二)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三)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四)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被拆迁;
2、有特殊病、重残人员;
3、有60岁(含)以上人员;
4、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
5、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二、申请廉租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