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寓房购买条件

北京市二类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条件为:申请人必须取得三年的市区户籍,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单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必须要年满三十周岁。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总资产净值都要符合规定标准。具体的标准是按照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如何在北京买房,具有购房资格

北京市住房购买资格申请条件京籍家庭购房条件1、已婚京籍家庭(除通州外):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
所需材料: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2、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
所需材料: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现役军官、武警警官的家庭成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和军官证或警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3、想在通州买房的京籍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前提下,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①已有1套住房、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的京籍家庭②已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社保或个税的京籍家庭。
③京籍无房家庭所需材料: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非京籍家庭购房条件1、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2、若想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必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所需材料: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暂住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港澳台侨家庭购房条件购房条件所需资料在京无房且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港澳台侨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所需材料: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港澳人员提交有效的《港澳人员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华侨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外籍家庭购房条件购房条件所需资料持有工作类或记者类签证在境内工作且无房的外籍家庭,可购买一套。
所需材料: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外国个人提交有效的护照、中文译本公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注:根据《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6]8号)要求,2016年5月6日起在通州购买商务型公寓,需满足本市限购政策。

北京公寓限购政策2021

政策所说的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算在内。家庭已拥有的住房包括名下在北京市域范围内网签及登记在购房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的住房,在外地名下有住房不影响在京购房资格。
【法律依据】
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以下简称住宅平房)销售管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继续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的基础上,同时执行以下规定:
一、住宅平房出售对象为居民家庭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
2、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住宅平房:
1、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居民家庭名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购买的住宅平房,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住宅平房套数以不动产权证个数计。

北京购房限购条件

法律分析:1.住宅限购政策 (1)京籍家庭 · 已婚家庭,名下无房,则可购买两套住房;若单身未婚或离异人士只有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2)非京籍家庭 · 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已婚家庭,名下无房,则可购买两套住房。

2.商住限购政策 1、新建商业用房(写字楼、商铺类)只能卖给企业 2、新建公寓类用房,购买则需要审核购房人北京市购房资格(占用一个住宅购房名额),具体请参考北京市住宅购房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北京的购房资质

北京市住房购买资格申请条件
京籍家庭购房条件
1、已婚京籍家庭(除通州外):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
所需材料: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2、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
所需材料: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现役军官、武警警官的家庭成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和军官证或警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3、想在通州买房的京籍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前提下,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
①已有1套住房、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的京籍家庭
②已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社保或个税的京籍家庭。
③京籍无房家庭
所需材料: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非京籍家庭购房条件
1、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2、若想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必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所需材料: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暂住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港澳台侨家庭购房条件
购房条件所需资料在京无房且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港澳台侨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所需材料: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港澳人员提交有效的《港澳人员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华侨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外籍家庭购房条件
购房条件所需资料持有工作类或记者类签证在境内工作且无房的外籍家庭,可购买一套。
所需材料: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外国个人提交有效的护照、中文译本公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注:根据《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6]8号)要求,2016年5月6日起在通州购买商务型公寓,需满足本市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