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双方公证前签订委托合同;2、受托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委托合同等材料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3、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后审查;4、审查通过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房产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委托公证办理方法如下:
1、必须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需要带上他本人的身份证件;
2、要写委托书,注明委托的事项期限,包括出售房屋的具体信息,还有你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都要写上。当着工作人员的面要录像、作证,最后双方都要签字,这份委托证件才算有效;
3、再将所有的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的时候,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不完整或者有疑问的,通知当事人要补充。同时公证机关对于双方的交易行为也可以进行调查,最后才会给你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是从签署的当天才能够生效。
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设定一个具体的委托期限,这个委托期限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应该是多久。如果不设定的话,该委托公证一直有效。委托书公证是公证员在公证实务中遇到的常见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在申请委托书公证时,委托书的内容一般会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委托期限和受托人是否有转委托权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委托书的内容是必须有委托期限的,同时,公证员都会询问委托人具体的委托期限长短,一般情况先,公证员会建议委托人设定一个具体的委托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房产委托公证如何办理

办理房产委托公证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到公证机关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出房屋买卖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房屋委托买卖公证应该怎么办理?

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n一、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书的,委托人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n1、委托人的身份证件;\n2、委托书若干份;\n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n4、委托书所涉及的房产权属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购房的提交认购书、定金合同或拟购二手房产证复印件等能反映房产详细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5、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书的,需提交享有监护权的证明材料。\n6、申请办理以按揭贷款、抵押贷款、出售房产等处分房产为内容的委托书公证书,若该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需同时作为委托人,并补充提交结婚证。\n7、请将草拟好的委托书存入U盘,以便公证员认为需要时,作必要修改。\n8、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n二、办理其他类型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n1、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n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n3、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n4、委托书若干份;\n5、请将草拟好的委托书存入U盘,以便公证员认为需要时,作必要修改;\n6、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n三、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作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书公证书,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n1、营业执照;\n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n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n4、与委托书相关的证明材料;\n5、委托书若干份;\n6、请将草拟好的委托书存入U盘,以便公证员认为需要时,作必要修改;

房产委托公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
第一、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具备以上两个证明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
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第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1、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