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办理缴存公积金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
新公司办理缴存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新公司办理缴存公积金的流程: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是采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进行的。缴存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的部分,需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
单位首次和以后各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均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转账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其他表格均为附件,应根据情况分别填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规定: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位职工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必须进行合并;住房公积金账户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
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并定期与住房公积金办事机构对账。
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办事机构办理账户设立、账户转移及缴存登记手续,办理时单位需填写变更清册并加盖财务章。
扩展资料: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邮寄方式
1、已申请公积金联名卡缴存人的邮寄地址确认方式,已申请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对账单邮寄地址完全按照个人在申请联名卡时指定的邮寄方式(单位、住宅、不寄),以及指定的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确定邮寄地址。对于选择“不寄”的缴存人不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对账单。
2、还未申请公积金联名卡缴存人的邮寄地址确认方式,还未申请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对账单邮寄地址默认为缴存单位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单位注册地址和邮编。
特殊处理
公积金结息对账单的邮寄时间是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如果逾期没有收到对账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由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索取;
2、本人持身份证件到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打印本年度对账单。
3、对于已经成功领取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公积金官方网站在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打印对账单。
利息计算
管理中心对缴存职工存入个人账户的公积金,自到帐确认之日起开始计息。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存款利率,当年缴存的公积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公积金按照定期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账户封存期间,公积金照常计息。
投寄退回处理
如果单位或个人遇到因各种原因出现无法投寄的情况,请直接将信件交于投递员退回,退信地址在信封右下角。
退信处理
不能正常投递的信件将统一退回公积金中心在邮政商业信函局专设的退信地址,所有的退信将进行整理并标注退信原因,最后集中进行安全销毁,因此不会出现因退信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
查询明细
1、委托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2、本人持身份证件到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3、对于已经成功领取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公积金官方网站在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打印历史明细。
信息核实
如缴存人认为公积金信息不准确或金额有误,请于30日内到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查询。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显示在对账单正面下方,地址和联系方式在对账单背面的《公积金中心、管理部联系表》查找。
更改地址
已经成功办理联名卡的缴存人,可登录公积金官方网站在“公积金查询”功能中直接变更。还没有办理联名卡的缴存人,可委托单位经办人或本人直接到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缴存
第一次交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1、携带以下资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科办理开户手续: (1)填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首次开户登记表》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2)填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U盘拷贝电子数据并填写上报。 (3)申报时须携带: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成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4)工资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在A4纸上依次排列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6)**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提供的职工养老保险缴存证明原件,“**省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须加盖单办理公积金账户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积金账户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积金账户需要什么材料?公积金是单位给员工购买的五险一金里面的福利,是一种保障我们生活的财产,类似于强制储蓄的概念,而到用的时候可以提取出来,那么办理公积金账户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积金账户需要什么材料1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第一,员工只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第二,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一、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并加盖财务章。
三、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需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并交加盖财务章。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六、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办理公积金账户需要什么材料2
一、单位账户设立流程
1、单位申请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单位注册地或营业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单位账户设立手续
2、审核材料
管理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单位
3、设立账户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为单位和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通知单位办理缴款手续
二、申办公积金材料
1、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数表(加盖财务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单位开户时一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职工工资发放的名册(验证原件保留复印件一份并且加盖财务章)
6、法人身份证(事业单位应该带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住房公积金缴纳额度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4、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 12%
5、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 10% — 12%
6、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 8% — 12%
四、扩展资料:
公积金缴纳范围
1、国家机关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3、事业单位
4、民办非企业单位
5、社会团体
6、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公积金账户需要什么材料3
一、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
6、公章。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用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办理好了公积金专用户以外,应该在20天之内,给本单位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除了社保之外,用人单位也有义务给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