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了异地买房一样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一消息,但是这并不代表你只要缴存了公积金就够了,你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才可以。那么,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具体如何办理?如果你还不清楚就一起来看看吧。一、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4、职工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1、业务咨询
由于不同城市的贷款业务有所差异,所以职工应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
2、提交申请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核实信息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标识和记录贷款情况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果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偿还贷款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1、符合购房政策 异地公积金贷款 买房首先要了解当地的房屋贷款政策,比如一年或者两年的纳税记录或者是社保缴纳记录。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决定选择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都要提前做好充足的准备。 2、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 无论是在什么地方申请购房贷款,稳定的工作、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情况都是银行审批的重要考核标准。对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者来说,这些考核要更加严格。同时还会考量你房屋的价值与自身偿还本金与利息的能力是否一致,充分降低银行的资金风险。 3、购房资料准备齐全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要充分了解银行的贷款政策和要求,将银行需要的资料准备齐全,毕竟异地办事是十分麻烦的,而且这些资料也很难通过快递、邮件的方式来解决,所以一定要慎重。最重要的是要向申请贷款的银行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或者协议以作强有力的证明。 4、有抵押物或担保人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除了房子本身作为抵押物之外,还需要提供其他的东西作底押或者是有一个 贷款担保人 也是可以的。确认了抵押物的有效性、合法性,评估机构的估价证明、担保人的同意担保承诺书和资信证明的真实性,银行才有可能把贷款发放给你。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吗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本地职工购买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购房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全款和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买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贷款买房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 在异地贷款买房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 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 户籍所在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异地的公积金所需什么样的条件买房
法律分析: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就可以在异地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1、有户籍;
2、有工作(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或者公积金);
3、有企业(自己创办或者投资公司)。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中: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