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吗?怎么办?

安置房能办房产证。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安置房具有房产证等三证,房产三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通过三证确认房主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并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吗?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

具体流程如下:

1、安置房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

4、查档证明。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如果被拆迁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扩展资料:

安置房主要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置房





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吗?流程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安置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理呢?具体流程如下:

1、安置房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

4、查档证明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如果被拆迁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9、若增加了安置面积的房屋还需申请人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文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

第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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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有纠纷能办房产证吗

法律分析:不能。还处于产权纠纷中的房产不能办理产权证,必须要等纠纷处理结束后才可以办理。有产权纠纷的房子,纠纷未解决前,不能给其中一方办理该房子的《产权证》的。当一方隐瞒该正处于纠纷(已经房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介入)待确权的房子,而到相关部门去办理《产权证》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没有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无法办理。没有房子,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办理产权证的一个前提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子,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才可以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