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顶,究竟是大家共有的还是顶楼私人的?
小区顶楼到底是属于业主共有还是属于顶楼业主私有,这个还真不一定,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1,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当我们在买房的时候,绝大多数情况下,小区的顶楼是算到了业主的公摊面积里,这样看来,顶楼的产权就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不能私占,开发商也不能随意处置。所以我们能看到,很多的小区顶楼,都是安装的晾衣架这种方便全体业主的公共便民设施,本楼栋的所有业主都可以到顶楼上去晾衣服,夏天还可以楼顶乘凉,看风景。
楼宇屋面作用是遮风、挡雨、隔热因此屋面设计通常会有防水层、保温层和保护层,防水层和保温层在没有人为破坏情的情况下,它们的使用寿命也只有20年。也就是说屋面防水层和保温层在使用20年后必须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是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而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必须经楼宇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2/3,且人数占总人数2/3业主同意才可以使用的。通常楼宇其他楼层的业主是不会同意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屋面隔热层和防水层进行更新、改造的。这也是住在楼宇顶层的业主非常苦恼的一件事情。
楼宇的屋面作为整栋楼宇的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应该履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的义务。但是业主在使用屋面时又必须受到限制不能影响到顶层业主的生活,这就要求整栋楼里的业主都必须有一个宽广的胸怀,相互体谅共创和谐。
2,顶楼业主私有。这种情况是开发商为了顶层好卖,并没有把楼顶纳入公摊面积,此时,楼顶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所有了,开发商就有权处置,比如说赠送或者卖给顶楼业主,其他业主无权干涉。我们小区就出现过这种情况,顶层业主将楼顶搭建了阳光房,占为私人所有,很多业主对此不满,向城管部门上报,后城管部门来现场查看,查找相关材料了解到,顶楼并没有纳入公摊,顶楼业主可以占为己有,可以放自己的私人物品。
所以说到底顶楼是大家共有还是顶楼业主私有?只需要找开发商查清楚楼顶是否纳入公摊面积就知道了,纳入公摊,业主共有,不纳公摊,开发商(或顶楼业主)私有。
根据房产相关测绘及公摊、公用面积等规则,没另行约定的情况子下,一般默认都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对公用有另行约定,那就按约定执行。所以,归谁所有,邀看合同。同时不仅仅看顶楼住户的,有的开发商仅对顶楼住户约定屋顶归顶楼用,并未对整栋业主进行同样的约定,造成的矛盾是比较多的!
楼顶属于公共区域还是私有
公共区域。
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楼顶属于公共,除非在购房合同上清楚的标注着该楼顶属于顶层业主。当然,除了楼顶之外,公共部分还包含了楼道间、地下室、电梯井以及设备室等。
楼顶露台如何装修
1、全面做防水:
跟其他地方相比,楼顶露台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因为不仅会受到阳光的直射,同时还会受到雨淋,因此楼顶最大的弊端就是易漏水和渗水。大家在装修之前,必须全方位的做好防水措施,尤其是角落当中,必须做到位。
2、选择是否安装阳光房:
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打造成一间阳光房是不错的选择。当然,在安装过程中,阳光房必须安装稳定和牢固,因为楼顶的风很大,因此必须考虑到整体的安全性。
3、多种些花花草草:
由于楼顶露台可以触及到大自然的风雨,因此在装修的过程中,不妨多种一些观赏类的绿色植物,当然同时还必须做好水流工作,这样能够预防出现积水现象。此外,为了便于植物浇水,在水电施工过程中,必须将水管接至露台处。
4、搭点架子:
此外,露台还可以安装一些架子,这样可供主人晾晒衣物和床上用品。当然,架子必须结实和牢固,避免被风刮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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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楼顶是属于共有还是属于顶楼业主
楼顶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而并非_顶楼住户。 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顶楼业主的购房合同的产权不包括楼顶,楼顶是属于业主共有的,既然属于小区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监督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个别业主私自使用屋顶但不存在违章搭建行为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管公司投诉,由物管公司督促该业主停止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因此,楼顶使用权并非只归顶楼用户所有。楼顶是顶层自己的还是公共的?
楼顶是顶层自己的还是公共的?
依照房屋建筑区别使用权的标准,屋顶与室内楼梯、建筑外立面一样,理应归属于全体人员使用权人共有。换句话说屋顶应该是归属于房屋建筑全体人员业主的,是归属于共有一部分。屋顶的混凝土楼板轴线下列,归属于顶楼业主全部。可是实际上屋顶楼板是一个总体,并不太可能将其分解成都各有一半的情况,这类状况与大家楼房的单独立户隔断墙一样。
按照大家日常的日常生活,屋顶一部分的防潮假如发生渗水难题,必须 检修的情况下,是由全体人员业主一同网络投票的业主联合会,申请办理使用房屋漏水维修股票基金检修,而并没有规定仅仅顶楼的业主检修,是使用的团体房屋维修基金。由于屋顶归属于房屋建筑的主体工程,表层的防潮是归属于工程建筑的房子表层装饰设计,附着物,是归属于大伙儿共有的。
可是具体有这类状况,房地产商将楼顶的一部分室内空间划给顶楼业主应用,例如顶楼的阳台,做为附送室内空间赠予于顶楼业主,做空中别墅,提升了顶楼房子的价钱,可是这类仅有高层居民能够进到的屋顶地区,一般发生屋顶检修难题,或是渗水难题,一般是由顶楼业主自主整修,不理应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往往导致这类顶楼屋顶所有权错乱争夺,是由于大家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尤其详尽的开展要求,仅仅开展了简易的要求:《民法典》第六章业主的房屋建筑区别使用权——第二百七十一条中要求业主对房屋建筑内的特有一部分具有使用权,对共有一部分具有共有权。对于什么叫特有,什么叫共有并没有特详尽的要求。
检察官法第二百八十一条中要求,全体人员业主应用房屋漏水维修股票基金可检修屋顶、室内楼梯,住宅小区路面等共有一部分。由此可推断房子楼顶是归属于全体人员业主的共有一部分,可是更详尽的要求没有。换句话说针对一部分顶楼特有的阳台屋顶,或是明文规定屋顶便是归属于全体人员业主共有的规章没有确立。
总的来说:楼顶如果是能够从公共性安全通道上来,顶楼业主并没有特有安全通道的理应归属于全体人员业主全部,假如楼顶仅有顶楼业主家可进到的一部分,理应觉得顶楼特有。
以上就是我的详细介绍,希望看完对你有所帮助。
楼顶属于公共区域还是私有?
楼顶属于公共区域
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
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结论是属于公共区域,使用权归本楼所有产权人共有。
但这里补充一点楼顶面积属于不参与分摊的公用面积。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