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法发“疫情财”严惩不贷,涉事人员这么做的心理是怎样的?

对于违法发“疫情财”严惩不贷,其实纵观整个历史会发现,每个朝代都是有发国难财的人,而且人数也不少,而这些涉事人员的心理其实往往都是非常自私的,他们不会考虑那么多,只会考虑自己的利益,所以一旦有利润的时候,他们就会选择铤而走险来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

在新冠肺炎病毒出现以后,虽然也有非常多感人的事情发生,但是也有很多人混水摸鱼,做出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比如在刚开始的时候就有人选择坐地起价,去发国难财,其实物价有所波动都是属于情理之中的,但是在防控疫情期间有人趁火打劫,不仅对于大家来说是一件极为不公平的事情,而且也对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这也主要是因为市场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有一些普通人并不知道商品的供求情况,就很容易出现恐慌的情况,最终就给到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再加上相关部门监管不严,没有做好惩处力度,所以也会让一些人顶风作案。

对于整个市场是需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公开市场的供需关系,增强社会自信心同时有消费者如果发现有关于这种情况时,也要及时的进行投诉,举报而市场也要加强统筹调度保证日常生活必需品能够更新以上。而对于这些发国难财的人也不能够以道德来进行约束,是需要拿法律来进行制止,如果谁敢铤而走险,做出一些不好的事情,也要从重从严的来整治和打击,这样才能够让这些不法分子不敢做出不好的事情,让整个市场维持在一个稳定的状态。

最后在新冠肺炎这场危机下,其实凸显的是人性,尤其是一些人能否在此期间做出一些符合道德的事情。

故意破坏别人家耕地要承担什么责任

故意破坏耕地,若情节不严重,违法《土地管理法》,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可以罚款。若情节严重,则涉嫌故意破坏耕地罪,根据《刑法》第342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破坏他人耕地罪司法解释 本条是关于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罪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 2001年8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对本条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对非法占用林地等农用地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本条中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中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根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最新司法解释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标准
(一)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
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都是与土地管理有关的犯罪。二者的不同在于,
(1)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农用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结果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农用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农用地毁坏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则是情节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买卖以外的其他形式非法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也即未按国家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征用或者划拨手续的行为,或者末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的土地转让的行为。倒卖土地使用权,包括毫不掩饰和明码标价地将土地卖给他人,而收取价款和以某种形式掩盖其土地买卖的实质而将土地卖给他人的两种行为方式。
(3)对二者的处罚虽都采取了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刑罚方法,但前者没有明确确定的罚金标准;而后者则采取的是倍比罚金制的方式以确定罚金的标准。
(二)本罪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
此三罪相同之处都是与土地资源有关;并且在主观方面均表现为故意。不同之处表现为:
(1)侵害的客体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客体是对农用地的法律保护制度;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所侵害的客体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正当性。
(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通常表现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掩盖事实真相;或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管理法规中关于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以及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不正确地行使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职权。
(3)主体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主体是一般生体,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
(一)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
(二)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
(三)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
(四)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
(五)其他造成草原严重毁坏的情形。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

贵阳花果园静默管理区内,有人下跪摆拍,涉事人员为何会有如此举动?

近日,贵阳市发生了一起非常恶劣的事件,一名女子故意在送物资的车子面前下跪祈求,希望他们能够给自己和家长一些食物,甚至说自己快要饿死了,这则视频当时在网络上是引起了很大的轰动的,但是如今警方已经查明这名女子完全就是在哗众取宠,其实细心的网友也可以发现,这名女子当时的行为举止是有异常的,而她这么做毫无疑问就是为了赚取流量,现在的网络赚取流量就是赚钱,所以才会有这么多哗众取宠的人。

首先,不得不说现在的网络真的恶趣味有一些多,也正是因为人们喜欢看这些奇怪的东西,所以才导致了这些奇怪的东西能够火起来,继而导致越来越多奇怪的东西出现在网络上,就好比之前被封号的那名网红,完全就是没有素质、没有营养,也不值得大家去观看,但是大家似乎就是对她很感兴趣,不得不说现在的网络世界真的让人看不懂。

其次,这一次贵阳市的疫情是比较严重的,结果就有一些人开始利用疫情炒作了,当时这名女子就是跪在送物资的车子面前,哭诉自己和家人没有东西吃,还祈求大家救救他们,其实旁边是有人在专门给她拍视频的,拍视频的人拍完视频以后,那名女子还主动上前查看视频拍得好不好,发现视频质量还不错以后,两个人便离开了,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毫无下限。

最后,这名女子和拍摄的人的行为,显然是已经越过法律底线了,现在警方也已经查明真相了,希望能够将这两个哗众取宠的人抓起来,给他们应有的惩罚,本身疫情就已经让人心累了,结果还有这么多人搞事情,实在是不嫌事儿大。

涉核酸检测机构造假,北京3名干部被双开,他们的胆子为什么这么大呢?

因为他们抱有侥幸心理,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会被严惩。

涉核酸检测机构造假,北京3名干部被双开。

据相关消息报道,在北京疫情防控过程当中,监督员发现北京房山区的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存在原始检测数据明显少于样本检测数量问题。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吊销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将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此事立案侦查,并对实验室实际控制人我们下一步周某某、法定代表人吴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检察机关审查,现已对相关7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区卫健委原副主任杨大庆、医政科原科长晋长皓、医政科原三级主任科员邢曼三人也因在对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监督管理过程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法所得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他们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发现,更不会被处罚。

疫情防控常态化的今天,竟然还有干部和机构会对核酸检测造假,这实在是令人痛心,也令人难以置信。

他们之所以如此胆大包天,一方面是由于相关利益牵扯较大,他们都已经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已经忘记了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因而会在核酸检测机构造假事件中涉嫌违法违纪;另一方面是由于他们一直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行为做的天衣无缝,不会被监督人员发现,更不会因此而遭受惩罚。

在两方面因素叠加之下,他们才会如此大胆,竟然敢牵扯到核酸机构造假的事件当中。这无疑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触犯,也是对党的背叛。

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有一些人会利欲熏心,做出一些让人深恶痛绝的事情。对于这类人群,相关机关就对其严查严办,绝不姑息,才能真正对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