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妻子名字 需要公证吗?

您好,房屋增加妻子的名字,是不需要公证的。如果该房屋是结婚前您出全资购买的,婚后将登记变更为夫妻名下,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该房屋由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该房屋于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是否加上妻子的名字,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种情况,完全没有必要进行公证。
夫妻婚内是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进行约定,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公证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于以前已登记为一方所有的房产,原产权人不变,如要添加另一方为共有人,只要当事人凭婚姻状况证明和身份证明向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提出申请,经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核实后,即可办理。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的规定,夫妻双方添加共有人不需要公证,只要双方提供共有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前来申请即可。

老公婚前房产,婚后要加我的名,非得去公证才能保证我的份额吗

既然男方同意房屋加名,直接去房管局加名就可以了,不必再去公证处。

房屋登记在你们夫妻双方名下之后,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如果可以,可以在加名的时候直接在房产证上登记各自所占的份额,或者加名字之后,双方再写一个协议,约定各自占的比例。

千万不要只写财产协议(仅约定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有),既不去公证处公证也不去房管局加名。双方写的财产协议只是一纸空文,男方可以反悔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吗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吗?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哪些手续呢?这是目前许多人新婚夫妇都比较关注的热点话题。不过别担心,如果你对此感兴趣的话,不妨随我一起来了解下吧!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吗 依照《新婚姻法》规定: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假如产权备案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1/2。关于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需综合考虑夫妻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无需公正,只需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房产证以及申请书,前往房管局办理即可。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一、有房无贷 1.带好三证,即: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房产证。 2.去住房所

夫妻房产证加名字

法律主观:

夫妻房产证加名字操作如下:全款房产加名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贷款房产加名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贷款银行同意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明、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产权部分税费办理加名手续。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